Page 188 -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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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                                                                                                                                      • 第四章 民商法与不动产登记
             Research on Legal Issues of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System


             第 28 条规定的要件时,享有物权期待权。此外,有判决和学者认为,最高人民
             法院 2008 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
             下简称“《查扣冻规定》”)第 17 条,也是无过错不动产买受人物权期待权的
             规范依据。

                 第二,房屋消费者享有的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释义,房
             屋消费者符合《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9条规定的要件时,享有物权期待权。此外,
             有判决和学者认为,已经失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
             题的批复》(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批复》”)第 2 条,也是房

             屋消费者物权期待权的规范依据。
                 第三,不动产预告登记权利人享有的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的释义,不动产预告登记权利人符合《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 30 条规定的要件时,
             享有物权期待权。此外,有学者认为,《民法典》第 221 条亦是不动产预告登记

             权利人物权期待权的规范依据。有判决认为,不动产预告登记权利人物权期待权,
             包括不动产抵押权预告登记权利人物权期待权。
                 第四,房屋买受人享有的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有判决认为,买受人基于房屋
             买卖合同即取得物权期待权;或者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后,取

             得物权期待权;或者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际占有房屋后,取得物权期待
             权;或者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全部价款且实际占有房屋后,取得物权
             期待权。显然,较之前述三种不动产物权期待权,实践衍生出的房屋买受人物权
             期待权的构成要件更为宽松。

                 第五,离婚夫妻一方享有的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有判决认为,夫妻双方通过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时,夫妻一方取得物权期待权。还有判决认为,夫
             妻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且法院判决房屋由夫妻一方居住使用,由夫妻一方折价
             给付另一方财产折价款,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履行了判决确定给付财产折价款的义

             务后,取得物权期待权。
                 第六,被拆迁人享有的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有判决和学者认为,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 2003 年发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 7 条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拆

             迁补偿安置房屋享有不动产物权期待权。
                 第七,以房抵债的债权人享有的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有判决认为,以房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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