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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 • 第五章 破产法制度完善
Research on Legal Issues of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System
二、破产法体系整合的可行性
(一)已具有成熟的法典编纂经验和技术
法典化在中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法
典化的范围正在逐步扩大。目前中国除了民法典之外也存在其他部门法法典,
部门法的立法实践为破产法法典化提供了借鉴经验。虽然这些部门法没有以“法
典”命名,但实质上是以法典的形式呈现。例如刑法的编纂,中国现代刑法的法
典化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早在 1950 年,中国即着手起草刑法典,并
于 1957 年草拟出相对较为成熟的第 22 稿。此后出于时代的原因,中国刑法典的
制定工作数次中断,但中国追求刑法法典化的步伐未曾真正停止。在改革开放之
前,中国已对刑法典的制定草拟了 38 稿,刑事立法的技术与条件较为成熟,故
在 1979 年中国终于制定出第一部刑法。
之后该部刑法又于 1997 年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修订工作,在条文数量和
内容方面都作了大量补充,形成了一部完整的现行刑事法典。除了刑法以外,其
他法律部门体系化的研究成果也都可以为破产法法典化提供充分的借鉴。例如,
中国在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法典立法经验。在 1954 年中国就开始
了民法典的编纂,但在此期间中国仅拟定过 2 部民法草案,此后受到时代影响,
民事立法工作也陷入停滞。直至改革开放后,1982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拟定出
第三稿的民法草案。但在此之后考虑中国当时民事立法技术与条件较为落后,立
法小组经过权衡决定,暂停统一民法典的立法工作,于 1987 年先拟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国民法通则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既调整物权行为、债权行
为,又调整婚姻家庭及侵权行为,其“综合法”特点比较明显,而后这些领域纷
纷颁布单行法,这些单行法各司其职,在民事行为调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
门法如果过于依赖单行法,又可能导致法律实施缺乏整体性考虑。例如,之前中
国在民事法律实践中,主要依赖于诸如合同法等民事单行法律。1987 年施行的《民
法通则》,在法律适用中经常处于被“原则使用”的尴尬状态。所以,出于对民
事法律整合的需求,中国又着手制定并最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采取了分步起草出台的方式,最先出台的是《民法总则》,后各分编
草案分批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最终在 2020 年 5 月,各编被统一提交至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民法典分则编纂工作则主要是对已出台法律的整合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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