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2 -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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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 • 第五章 破产法制度完善
Research on Legal Issues of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System
大量人力、物力、时间、费用等各方面资源,提高立法效率,降低立法成本,符
合经济立法的原则。另一方面,合伙破产、独资企业破产、遗产破产、家庭或夫
妻共同财产破产等特殊形式的破产案件,需要在个人破产和企业破产的规则下进
行具体设计,统一立法会更有利于适用主体对各种可用程序的优点和特点加以了
解,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有效的选择,帮助适用者降低选择困难、及时申请破产,
更好地发挥破产法及时止损的作用。
国外的立法经验作为实践先例,对于中国立法有着十分重大的借鉴作用。第
一,破产法律可以以多元化的方式呈现,这可以看出对于破产法的系统化编纂甚
至制成法典不是空穴来风。第二,对其他国家的破产法律进行对比,这可以使得
中国在对破产法的立法工作中遭遇到相似问题有着参考解决的方式。最后,破产
法法典模式的多元化呈现对中国立法的路径选择具有参考意义。然而我们也要注
意,对于中国破产法典的拟定,最主要考虑的还是我们国家的现况与破产法律体
系,譬如司法制度、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程度、执法效率、公民素质以及其具有
的法治意识程度等。如果只是将对国外破产法律的结构与内容直接“拿来”,这
会造成中国的法律与国情的不相适应。
(三)现有的破产法律法规具备体系化的立法基础
破产法的体系化并不是完全没有立法基础,而是通过对现有破产法律的统
一整合,形成一部系统完整的法律,使得各分立的破产规则之间逻辑更为优化。
中国现已逐步对个人破产制度进行一些尝试性规定。2018 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就提出要推动个人破产制度,完善破产法。2019 年最高法也提出要研究个人破
产制度以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而解决“执行难”问题。另外,中国已制定了《企
业破产法》与一系列的司法解释,个人破产立法也在各省进行试点工作。譬如,
2019 年 4 月,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个人破产的相关规程,该规程适用于“善
意”的债务人,对不适用主体情形列出了清单。可适用主体通过个人债务清理程
序与整理程序这两种方式对债务进行清理。同年,浙江温州中院联合平阳县基层
人民法院公示了全国第一起类似个人债务清理程序的案件情况,该基层法院对债
务人颁布了类似于失权程序的限制令,对其生活以及一些资格进行了限制。2020
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也通过了《深圳市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该条例将帮助
个人债务人获得经济再生,能够重新生活。另外,破产法本身就是一部部门法,
相对于想要将所有商法部门法整合为一部商法典这样巨大的工程,破产法所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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