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5 -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理论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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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研究



              保护指标首次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明确了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的硬
              性要求。
                  这一阶段,初步形成了一个以促进经济与环境持续、协调发展为目的的宏观
              环境保护目标规划和以污染物排放、治理分配到源为特征的环境质量规划相结合

              的国家环境规划总体思路。规划编制技术体系更加完善,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规划
              技术大纲,明确了计划编制的主导思想、指标体系、主要内容和主要方法。规划
              实施管理体系逐步完善,规划主要指标分解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
              市,确保规划实施落地。


                  三、加速发展阶段(1996—2005 年)

                  国家五年环境保护规划开始经国务院批准实施,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快速发
              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创建类规划开始启动,区域类规划编制取

              得较大创新,开创了地方环保规划通过人大立法的先河。
                  1996 年 9 月,国务院批复《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 2010 年远景目标》,
              成为首个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国家环境保护五年计划。“九五”计划进一步强调
              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战略方针,

              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单列可持续发展环保目标。同时,全国实行污染
              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方针,制定了《“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计划》和《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两大文件,实现了环境保护规划的新的突
              破。2001 年 12 月,《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获国务院批复。计划坚持环

              境保护基本国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流域、区域环境
              区划为基础,突出分类指导,要求继续重点抓好“三河(淮河、辽河、海河)、
              三湖(太湖、滇池、巢湖)、两控区(二氧化硫控制区和酸雨控制区)”等“九五”
              期间确定的环境保护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这一阶段,国家环境保护规划体系进一步发展。一方面,国家对环境保护重
              视程度和认识程度更加深刻,先后制定了“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
              计划,陆续出台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1996—2050)》《全国生态
              环境建设规划》等,进一步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进一步提出各级

              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时,要编制环境保护计划。另一方面,
              在加强企业污染防治的同时,大规模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重点城市、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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