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理论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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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理论与实践探索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Quality Management Theory and Practical Exploration
2. 市场准入
最初美国各个部门、各个地区以不同的部门和不同的项目区分,针对社会生
态环境监测机构制定了自己的认证系统,甚至同一部门存在不同的认证系统。各
类繁杂的认证体系迫使同一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必须花费大量的成本来完成不
同的认证,自 20 世纪末,美国生态环境监测界开始针对这种认证体制进行改革。
在 1994 年,美国成立了国家环境分析实验室认证协会,并在随后通过了《全国
环境分析实验室认证纲要》。经过十几年发展,形成了由国家环境实验室认证协
会制定的国家环境实验室认证计划并在此后不断进行完善并与国际标准《测试及
校准实验室资格的通用要求》接轨。现今,美国的许多州已同意使用该认证计划。
3. 事中事后监管
美国主要由国家和地方环保局以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负责监管生态环境监测
活动。虽然国家环保局和其他的政府部门有很多直属环境分析实验室,但他们很
少承担基础性监测工作,主要负责监测技术指导、协助各类机构进行质量监管,
指导解决各类监测活动中的疑难问题等,各地区环保局的直属实验室则主要承担
应急监测项目。国家环境保护局设有专门的监测技术研究所,为监测活动法规制
定、监管提供技术参考。针对监测质量,设有专门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室,贯穿
环境监测的各个环节,保证监测数据的质量。
为了保证在市场化方式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合法运作,美国以 EPA 为主依
据标准体系制订了一系列严格的法规来规范各类生态环境监测的具体活动。比如:
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规定性及指导性文件——QA(质量保证)以及 QC(质
量控制)系列,目前该系列的监管规范及标准分析方法已经成为其他国家制定环
境监测法规及标准的重要考量对象。
(二)日本
1. 日本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发展现状
为了应对高速增长的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本于
1967 年制定《预防污染基本法》,其中包含了相应的生态环境监测规范,最初
主要规定由污染企业承担污染源监测义务,但由于需要投入大量的技术、人力和
资金,实际由污染主体自行开展监测的效果并不理想。在此形势下产生了生态环
境监测公证事业,由专业的生态环境监测企业开展监测活动,生态环境监测服务
社会化逐步在日本展开。1993 年日本颁布《环境基本法》,将地方公共团体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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