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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优质发展路径探析
Analysis of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Path of Preschool Education
于 1944 年颁布了《巴特勒法案》,大力加强师资培训工作,规定职业教师需要
参加教师证书考试;日本颁布了《教育职员许可证》,再三强调教师必须持有相
应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学前教育管理系统化。各国政府将学前教育的各个环节科学地分配到各级行
政部门,明确职责,共建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系统。与此同时,有条件的地区
分设单独的管理单位。例如,中国地方教育局下分设的幼教科,充分践行了“统
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方针。
鼓励多元化办学,各种各样的学前教育机构出现。例如,在瑞典,托幼机构
有日托中心、托管中心、学前教育中心、儿童护理中心等;在南非,学前教育机
构主要有保育中心、游戏小组、小学预备学校等。
学前教育更加关注公平,合理使用教育“补偿”。在“全民教育”“终身教
育”“全纳教育”思想的引领下,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
育资源,已不再是某一部分人的特权,而应该是全世界儿童共享的权利。在世界
范围内,人们开始重视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使学
前教育日益惠及全体儿童,以促进学前教育的公平性。对处境不利儿童的关照,
更是学前教育公平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部分。处境不利的儿童主要是指由于家庭条
件的局限而负担不起学费,从而导致辍学的一部分群体。许多国家纷纷针对这一
群体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如英国 1966 年《普洛登报告》指出,在教育不发达
地区设立“教育优先区域”;2004 年颁布《每个孩子都最重要:为了孩子的变化》;
2005 年颁布《儿童法》,进一步强调每个孩子都不容忽视;美国的“开端计划”“追
随到底计划”等规划都是为引领弱势儿童正常发展的举措。
学前教育不再只是关注“量”的满足,而更多是要求“质”的提高。提供高
质量的学前教育,进而更好地促进学前儿童身心全面发展,一直是世界各国学前
教育改革的共同目标。其中,施教者是关键。努力提高教师能力水平成为各国学
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例如,规范人才培养系统,提高教师地位和薪资水平,
同时要求教师要与时俱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为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奠
定基础。
二、学前教育机构的产生与发展
学前教育社会机构的诞生得益于近代生产力的大幅提高,可以说,没有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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