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0 - 碳中和视角下环保产业的发展研究
P. 160
碳中和视角下环保产业的发展研究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arbon Neutrality
排污许可机制也不够完善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方面,激励性措施偏多,强
制性法律措施较少。再加上其缺乏协调性,使得基本法与单行法、国家法与地方
法之间有时会存在不平衡,使得实际执法时出现困难。
2. 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
首先,政府行政主导色彩浓厚,市场参与度低。政府的主要责任是尽可能的
去满足社会需求,而对于环境治理方面政府应在完善环境引导和服务职责前提下,
明确相关部门的职权,不断加强环境治理的能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具有公益
性,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不足,政府作为城市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法律制度下主
导者应弥补市场失灵、校正外部性、完善市场,但长期以来城市固体废物资源化
利用政府行政主导色彩浓厚。在城市生活垃圾方面,从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
到处理,全部费用和管理工作都由政府包办,不利于培养人民和企业的公众参与
意识。
其次,管理主体不明确。我国固体废物管理的主管行政部门主要是环境保护
部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规定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工业固体
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还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下,但城市生活垃圾
的收集、清运和处置则由城市管理部门来监督,而且主管部门还涉及城市管理、
经贸、财政等多个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无法插手其中,也没有具体制度
来保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再次,行业职责也不清晰,对于城市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在法律上的职责分
配也不合理,比如,城市生活垃圾的主管部门是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但没有明确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的主管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这就使
得垃圾回收后不会考虑后续资源化利用等问题。而对于危险废物的处置问题,主
要强调的还是管制问题,而对于具体部门的责任分配不合理,形成了转移难、利
用难、处置成本也高的问题,增加了管理的行政成本。
最后,管理层次多,效率低下,固体废物资源化的监督管理层次多而不集中,
许多城市的固体废物回收网点建设不完善,部分地区还存在分散的上门收购和人
工分捡,效率低下。
3. 政策工具选择单一
政策工具是实现政策目标的一种手段,其核心就是如何将政策意图转变为政
1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