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碳中和视角下环保产业的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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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2. 完善固废管理法律体系
首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于固体废物的综合治理有着明确的规
范,但对于城市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置的具体内容却不够详细,没有明确固废管理
和城市发展的关系,无法突出固废综合管理中资源化利用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
续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建议对固废法进行系统的修改,以循环经济的理念为指
导,在原则部分将资源化作为固废综合管理的首要原则,树立统筹城市发展与固
废管理的发展理念。同时,逐步推动对《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
的修订,完善城市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相关细则,增强可操作性,形成城市固
体废物综合管理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
其次,固体废物资源化方面已经存在着大量的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以
及相关政策文件,这些法律文件和政策文件已经为规范固体废物资源化提供了大
量的依据。只是,许多的行为规范需要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以获得更高级别的法
律效力。将固体废物资源化通过法律规范加以规定,其目的不仅仅只是通过人大
立法对目前的行为规范进行确认,更重要的是,通过人大的立法来彰显固体废物
资源化的重要性。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体系,推动能源法、可再生能
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制定修订。由于固体废物种类较多,
建议以完善重点领域的固废管理立法为着力点和突破口:
第一,制定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塑料废弃物是生活中不易处置
的固体废物,我国现行塑料废弃物管理只停留在政策层面,比如我国对于塑料废
弃的治理主要是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
意见》。该意见主要是对塑料制品的禁限,要通过培育新兴行业,研发替代产品,
协调塑料废物的回收和清运,不断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因此,对于塑料废弃物
的治理要制定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明确塑料废弃物管理的基本原则、基
本制度和主要措施等。
第二,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包装物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固体废物,
也是比较容易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我国关于包装物回收利用的法律主要是《包
装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但是,该法对于包装物回收利用的责任主体和相关
义务并不明确,虽然规定了包装物回收利用的基本原则,但可操作性不强。我国
在制定包装物回收利用的专项立法时应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与义务特别是生产者
与消费者的分配,明确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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