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7 - 城市规划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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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行政的权力和职能



               授权源于两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是为了解决复杂的公共事务;二是为了实现一项
               行政任务而设立的行政机构。
                   行政权力下放的三项重要内容:分配工作;管理职责的授权;;工作职责。

                   行政授权就其内容而言,可分为制定权和执行权两个层次。
                   行政许可的特征:从性质上讲,行政许可是一种特殊的权利配置形式;行政
               许可实质上是一种行政领导行为的程序;行政许可也是一种具有较强的权力与义
               务关系的管理活动。

                   (二)行政许可的形式
                   按其工作性质及上级主管的权力大小,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全面的批准;
               核准不足;对权力的限制;灵活授权。
                   按照权力行使的中介,可以将其划分为以下几类:书面认可;口头授权

               (remission)。
                   按照权力的法定级别,权力可以被划分为:官方认可;非正式授权。
                   (三)行政许可的范围
                   权力下放要遵循“例外”的原则,也就是将一般的日常工作移交给下属,自

               己则对一些特殊问题如重大决策、重大人员任命等有决定权。
                   (四)管理上的委托关系 §
                   行政许可并非一种单向的行动,它是一种“授与受”的双向互动关系。授权
               人与被授权人之间所产生的一种委托关系,称为“行政委托”。在委托关系中,

               被授权人的表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因此,在正确处理委托关系时,应注重
               消除各种障碍:首先,委托代理机构自身的心理障碍;二是由于行政权力主体自
               身的原因造成的,包括权力对象、机构和环境等方面的原因。


                   四、行政权在行政管理中的负面作用

                   (一)行政超越权限
                   行政超越实体法:行政机关超越权限: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将
               自身的职权渗透到他方权力体系之中。行政权力内部的超越:行政权力内部的行

               政权力。①垂直越限:指的是行政机关对上级机关或下级机关的职权进行越权。
               ②横向僭越:是指行政机关在自身权限之外,对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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