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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法律实证研究
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Law of Equity Transfer
记并无任何法律障碍,裁定支持了股权变更的诉讼请求;在(2018)浙 01 民终
1410 号案中,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股权所在公司营业执照虽已被吊销,
但现行法律并未规定该情形下公司不能进行股权变更,因此,公司吊销营业执照
的事实不构成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履行的法律障碍。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被吊销
营业执照后的股权变更登记问题司法机关态度不一致,且此类案件裁判结果不统
一的情况并非个例。
3. 执法面临法理冲突
一方面,作为一项私权利,公司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公司的股权,即使
公司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在股权转让协议不存在无效的法定事由情形下,作为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这是股东私权利的体现。另一
方面,公司登记机关作为公权力机关,行使权力必须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即“法
无授权不可为”,在目前法律并未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可以进行股权变更
登记的情况下,公司登记机关在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遇
到了公权力与私权利相冲突的难题。
(三)对策建议及法理分析
1. 在立法层面
建议立法部门对于目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问题做出明确规
定,从而让执法和司法实践能够有法可依。2021 年 12 月 20 日《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修订草案)》已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建议借此次公
司法修订契机,在现行公司法基础上增加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登
记相关条款,明确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有限公司股权发生变更的,可以向
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申请办理其他变更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
受理。”同时,为了防范股东通过转让股权逃避出资义务或监管处罚,减少公司
登记机关的风险,在出台具体法律规定时应对股权变更登记的材料作出特殊要求。
一是要求申请人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承诺已知悉公司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
这一特殊状态;二是要求股权转让相关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对于是否已经履行出
资等股东义务作出明确约定。
2. 在司法和执法层面
在目前法律规定尚未出台的情形下,虽然股权所在公司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
但如果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法院应当裁决股权转让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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