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基于核心素养下音乐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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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Music Education Based on Core Literacy
                  基于核心素养下音乐教育研究



             力的培养有了更为具象的说明,主要以发展学生音乐听觉能力为主;40 年代则
             增加了对歌唱能力、演奏能力、识谱能力培养的关注。
                  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音乐课程观念相较于 20 年代有了新的转向,即:不

             仅仅体现在音乐课程教学内容的拓展上,更关注于课程教学背后,学生音乐能力
             的发展与提高。然而,尽管从“课标”层面,这些课程观念有着新的发展与转向,
             但是在具体实践探讨中,却存在着一些脱离实际操作的问题。
                  如 1936 年钱光毅对 1932 年《小学课程标准音乐》提出的批评,主要涉及

             对戏曲、乐器、创作、欣赏、固定唱名法的探讨。他指出:将昆曲评剧纳入小学
             欣赏课程,与小学课程标准的“教学要点”相悖。在他看来,昆曲评剧在发声方
             法上与儿童的发声法显然不同,且不科学。除此外,昆曲词句艰深难解,评剧则
             非文学之词,与儿童实际的理解能力相脱节。我国各种普通乐器没有让小学生选

             习的必要和欣赏的价值,其主要体现在,在发展、训练儿童音乐听觉的过程中必
             须让其听有严密音响学依据的乐器演奏的音乐,我国的月琴、洞箫等未经改良,
             没有严密依据音响学;且我国一般的乐曲均是单音乐曲,调性单一,与当时盛行
             的和声、多调式音乐不相符。作曲练习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训练熟练的作曲技巧、

             创作优秀的作品,而是通过作曲练习使学生获得更多的音乐实践体验,应增列到
             演习作业中。“课标”对欣赏教学的论述过于笼统,未涉及不同学段的具体教学
             方法。
                  针对 1932 年《初级中学音乐课程标准》,陈洪指出,该标准在内容制定上

             严重脱离初中教学实际。主要问题体现在:教学目标与教学大纲的内容过于繁复、
             宏大,超出十五岁以下的孩子所理解的范围;时间支配与所定教学内容成反比;
             教学内容无法适应学生的年龄与程度。在他看来:“提高初中音乐程度,是极应
             该的事情,也是我们都盼望的事情。但是程度极力提高,时间极力减少,结果是

             置音乐教育于绝境。”
                  客观地说,1936 年颁布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相较于此前任何一部针
             对音乐课程颁布的“章程”和“标准”而言,更加注重音乐学科的特殊性,这是
             值得肯定的地方。这也是这一时期音乐课程在观念转向上体现的一大进步。然而,

             为了达到音乐能力培养之目的,而过于扩充和加深音乐教学内容的难度与广度,
             致使专业化、技能化比例占了过大的比重,是这一时期中小学音乐课程在观念取
             向上存在的局限性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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