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基于核心素养下音乐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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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Music Education Based on Core Literacy
                  基于核心素养下音乐教育研究



             传统封闭到多元开放课程观念的转向。
                  在传统封闭方面,主要表现为课程形态的主导工具性、课程教材内容的局限
             性、课程体例的单一性和过程性教与学的缺失。在国家主体导向之下,音乐课程

             在实施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充斥着强烈的国家意识形态观、工具论课程观念,
             不论是近代初期奉行的“军国民主义音乐教育观”,还是民国成立后提出的“以
             公民道德为中坚,美育辅助道德”,或是建国以后大力颂扬的以思想、政治性为
             首要的课程价值观,都是特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特色化”课程观念。此外,工

             具性课程形态还体现为以课程教材为依托,开展实施的智育论功利主义课程建构
             和德育功能形态观,试图将音乐课程“塑造”为国家机器之下培养所谓“专”“全”
             人才的工具。其二,在课程教材内容方面,局限于微观局域性视界下专业理性化
             的课程形态编制,将本应体现丰富性、生活化、实践性的音乐课程变异为形式化、

             固守不变的模板式结构。其三,在音乐课程体例上,呈现为单一化的体例模式,
             缺乏具有艺术美感的课程设计和富有人文内涵的美学追求。最后,过程性教与学
             的缺失是音乐课程形态构建中传统封闭性特点的最大化体现,过分关注意识形态
             的学科干预,强调技能型、专业化、知识化的育人主张与结果,忽视了在实践性

             过程体验中培养学生获得情感、态度、价值观及审美、创造等能力的重要意义。
             而上述问题都在新时期颁布的“音乐课程标准”中得到基本的解决,其主要得益
             于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课程理念的确立,以及兼容并包、多元开放的音乐课程观念
             的融合。



                                    第三节  音乐教育方法观


                 一、“经验性情感体验”与“元素—整体”


                  “元素—整体”教法论是“新体系”课程范式在具体教学实践中的方法论体
             现。它的提出,建立在其所依托的三大音乐教育理论基础之上——“情感论”“体
             验论”和“经验论”。其中,“情感论”是“新体系”的核心理论基础,认为普

             通人学习音乐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人的精神生活更美好”。基于这一出发点,
             以“情感体验”为线、以“感性经验”为脉的音乐教育思想贯穿于音乐实践活动
             的组织与开展之中,体现为“元素性”与“整体性”相结合的音乐教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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