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畜牧兽医技术创新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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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兽医服务发展现状



              会保障体系;已参保的分流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其社会保险关系调
              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各地要通过成立兽医行业协会等方式,
              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国务院文件下发后,各地兽医体
              制改革进程明显加快。到 2007 年底,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进行

              了体制改革,县级体制改革面已达三分之二以上,省、市、县三级兽医行政管理、
              执法监督、技术支持三类机构逐步组建完成,乡镇兽医机构人、财、物不断增加
              配套。2008 年《农业部关于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农医发〔
              2008〕16 号)指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是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基础,是动物强

              制免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和动物疫情报告等重要防疫措施实施的主
              体力量。
                  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可以把动物防疫的网络延伸到基层,可以把
              动物防疫的意识强化到基层,可以把动物防疫的技术传授到基层,有利于禽流感、

              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的早发现、早反应、早处置,有利于各项动物疫病防控
              措施的落实。同时,指出村级防疫员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不高、经费缺乏、管
              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十分突出,要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
              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的原则,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把村级动物防疫员队

              伍建设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整体规划,结合推进兽医
              管理体制改革和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同年下达农业部令第 17 号《乡村兽医
              管理办法》、第 18 号令《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以及第 19 号令《动物诊疗机构管
              理办法》,皆自 2009 年 1 月起施行,明确规定实行乡村兽医登记制度,要求加

              强乡村兽医业务培训,严格规范乡村兽医从业行为:规范执业兽医执业行为,明
              确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施行执业注册、备案和执业活动管理;加强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明确国家实行动物
              诊疗许可制度。2009 年 1 月全国取消动物防疫收费,原来基层动物防疫站经费

              的主要来源被切断,转而由上级财政拨付,由于经费监管机制不健全,部分地区
              没有拨付足够经费,无法维持防疫工作正常开展。部分地区防疫员靠防疫费提成
              补贴收入,取消以后积极性也大为降低,防疫密度、质量大不如前。
                  为了稳定基层防疫队伍,全国各地开始了新型兽医服务模式的探索。例如,

              广西柳州柳城县引导乡镇成立村级动物防疫合作社,政府购买防疫服务,起到了
              减员增效、稳定高质量基层防疫队伍的作用。防疫公司、防疫合作社、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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