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8 - 计量检定技术分析与质量控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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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计量检定技术分析与质量控制研究
                esearch on Metrological Verification Technology Analysis and Quality Control



             利一旦离开制度和监督的约束,成为满足少数人获取非法利益的工具,不仅会导
             致整个食品经济的失衡,还会造成社会的动荡和反抗,影响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的经济建设。中国政府机关作为行使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的主体,应在法律规定
             的范围内依法行政,否则相关政府监管机构及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

             民事、刑事法律责任。因此,在当前中国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下,积极强化行政
             执法的责任意识,杜绝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才能使中国食品质量安全形势稳步提高。
                 (二)明确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问责制度

                 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在拥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还承担着应尽的法律责任,
             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问责制度,以便考察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监管人员在日常
             监管中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并追究相应的责任。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问
             责制一般有以下几个部分构成:问责主体(其中又包含同体问责及异体问责)、

             问责客体、问责程序、问责方式和问责内容。
                 同体问责主要是指同一监管系统内部,由于监管人员工作不当,上级行政监
             管部门对下级行政监管部门进行问责,或是该系统直接向其管辖的食品安全监管
             人员进行的问责。异体问责是指系统外部门或人员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人员进

             行的问责,其中包括来自检察院、法院、公众、媒体等方面的问责。
                 问责客体主要是指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管理人员。
                 根据问责主体的不同,问责机制也存在着差异,但总的来说问责机制可分为
             预备阶段、发起阶段、启动阶段、执行阶段、处理阶段五个阶段。问责方式主要

             包括行政机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三种问责方式。并依据问责客体所犯过失的
             程度给予警告处分、记过处分、撤销职务、开除党籍、拘役等处罚。
                 问责内容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根据问责客体的部门、单位、岗位、职责等
             不同,问责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但只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人员存在过失就要进

             行相应的问责。
                 制定清晰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问责制度不仅有利于督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
             员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更重要的是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只要食
             品安全监管人员正确规范地处理好本职工作,就可以免于被追究食品安全事故责

             任,从而同时达到了促进监管和保护干部的双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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