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6 - 计量检定技术分析与质量控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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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计量检定技术分析与质量控制研究
                esearch on Metrological Verification Technology Analysis and Quality Control



             商总局关于印发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八项制度的通知中,确立了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其目的是在于加强流通环节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但是,在抽样检验中,存在一定的
             缺陷,表现如下:

                 第一,抽检覆盖面残缺。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
             条的规定,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抽检的对象是,当地人民政
             府制定的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中确定的重点食品、消费者申
             (投)诉及举报比较多的食品、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以及根

             据查办案件、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工商部门只能对上述几类在流通环节的食品
             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不定期抽样检验。这种抽检的覆盖面是不健全的,残
             缺的。对计划没有覆盖的食品,是否进行抽检,如何进行抽检,则是处于空白状态。
                 第二,抽检依据标准混乱。《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办法》第十条中规定了,

             监测的商品质量判定依据是被检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有
             关规定以及商品包装明示的企业标准或者质量承诺。能够被依据的标准过多,容
             易造成,标准依据混乱。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出现这么一种情况,一件食品,
             按照一个标准被检验后,判定为不合格,但按照另一个标准又判定为合格。得到

             这样的结果后,却没有一种有效的协调机制来处理,最后造成检验资源的浪费。
             同时,不合格的食品可以通过复检来重新检验,因此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
             同公布。但实际情况是该名录一直未公布,因此无法有效地进行复检,则该项规

             定形同虚设。
                 第三,抽检水平过低。抽检水平不高,主要包括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工作人
             员水平过低。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以工商行政管理、法律、会计和中文等专
             业为主,缺少理工科背景的人才或专门的技术人才。而抽样检验本身是一项对专

             业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同时因其工作程序复杂,不同的食品所需依据的执行标
             准不同,因此所要进行的抽取样品的工序与要求也是不同的,一类人才不可能将
             所有的工作都做好,这就更需要专门的经过培训的人才来进行抽取样品的工作。
             二是抽检机构自身水平过低。现实情况是,不同的检验机构,其水平也是良莠不

             齐的。《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
             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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