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大数据时代市场营销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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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网络时代的市场营销



              众号的特殊性使监管者难以有效识别是否为广告。在这个内容就是广告的时代,
              很多自媒体喜欢分享自己的生活点滴,运动达人分享了一款自己特别推崇的运动
              鞋;美妆达人介绍了自己常用的彩妆品牌,并分享了自己的化妆教学视频;一些
              旅游达人推荐了自己性价比超高的酒店,这些形形色色的内容很难分辨出究竟是

              收取了费用的广告行为还是没有任何报酬的单纯分享行为,不少 KOL 打着良心
              分享的旗号肆无忌惮地做广告。因此,对于监管人员来说,很难单纯从内容上辨
              别出是否为广告。除此之外,判断一篇文章是否收取了广告费用的软文,一个重
              要的判断标准便是是否为有偿文章。区别于传统媒体多是有法人主体的企业或者

              事业单位,自媒体多是个人运营,因此监管人员即使想要查询自媒体的资金往来
              也实属不易。没有确切证据证明是否为有偿文章就自然难以判断其是否为软文。
              正是因为以上两点原因,导致了广告识别的困难,继而直接导致“有法难依”,
              所以直至今天也没有任何一个公众号因为未明确标明“广告”字样而受到惩罚。

                  除了监管的问题,自媒体人的自律不够也是主要原因,多数负责公众号运营
              的 KOL 秉着法不责众的心态,对相关要求采取漠视态度,为了创作出更受企业
              喜欢的软文,宁可游走在法律边缘。因此,想要让相关从业者在守法合规的前提
              下开展营销活动,相关部门就应该加强监管,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针对违

              反《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公众号进行相应的处罚,让相关法律法规不再
              是一纸空文;其次,微信公众平台也应该为自己的平台负责,虽然微信平台不参
              与其广告经营活动,不收取广告费用,也不负责审核广告内容,但是仍然是作为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因此对违规广告有制止的义务;最后,相关的从业

              者也应该遵守规定,严于律己,在追逐新媒体发展的过程中躬亲自省,规范自己
              的行为。
                  2. 增强图片版权意识
                  从第一部现代版权法颁布至今,三百多年的版权历史使得版权法制度成了国

              际舞台上的重头戏。1991 年,新中国颁布了第一部著作权法,仅仅十年过后的
              2001 年,为了顺利加入 WTO 特地将著作权法修改,以便使我国的著作权保护赶
              得上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不难看出,中国仅仅依靠二十几年的发展,即使出台
              了相关的法律也难以在实际达到西方国家三百年的发展水平。版权土壤的先天不

              足,导致国人的版权意识普遍不足,因此在面对限制更少的互联网世界,就容易
              形成不注重版权的社会氛围。此外,瞬息万变的网络时代,法律的制定面对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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