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思政教学创新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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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课程思政教育发展
体主要有课程思政管理主体、课程思政实施主体即教师、课程思政接受主体即学
生,国家、教师与学生是课程思政实施过程中最关键的三个主体。学生是课程思
政的直接受益主体,对于学生而言,课程思政能够为他们带来的正价值,就是为
学生“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供条件。
课程思政志在长远,国家利益是课程思政的总目标,课程思政“这一战略举
措,影响甚至决定着接班人问题,影响甚至决定着国家长治久安,影响甚至决定
着民族复兴和国家崛起”。课程思政的正值管理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
设法维护责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平衡,通过制度安排为教师在课程思政实施过程
中获得正价值创造条件,从而为教师由单方面的课程思政责任主体转变为责任主
体与权利主体相结合的教育主体创造条件。教师是课程思政实施过程中的教育主
体,是课程思政的核心责任主体。一方面,教师承担课程思政任务进行思政价值
生产,需要对国家和人民负责,对社会和集体负责,需要承担相应的教育责任;
另一方面,教师需要对教育接受主体即学生负责,对学生承担“寓价值观引导于
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
育责任。
义务与权利的平衡是教育实施主体与教育对象以及教育管理主体之间价值关
系的常态。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以及实践类课程作为载体生产思想政治
教育价值,属于“增值”生产;教师在承担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以及实
践类课程教学任务的同时,已经被赋予相应的教育责任。相对于课程思政的“增
值”生产责任,教师需要通过制度安排获得相应的正价值,以“鼓励”原则代替
“必须”原则,即鼓励教师积极承担课程思政任务,而不是以被动服从的心态去
应对“必须”完成的课程思政任务。无论是物质形式的正价值,还是精神形式的
正价值,对于平衡课程思政实施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都具有重要意义。正值
管理是课程思政价值管理的主要方式,因为在高等教育体系中,各门课程作为教
育载体在进行价值生产的基础上获得思想政治教育正价值,才是课程思政所追求
的价值目标。课程思政的价值管理还有另外两种方式,即本值管理与负值管理,
它们与正值管理协同行动,构成完整的课程思政价值管理体系。
课程思政的本值管理,是指课程思政的管理主体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课
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之间的价值关系,在尊重课程教学固有价值的基础上
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此处的“本值”是指各门课程所固有的科学知识价值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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