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5 - 现代财务管理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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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现代国家审计职能变革
府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控制。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应该设计出更为合理的对政府审
计的监控与管理体系。对违反职业操守、法律法规的审计人员进行严惩。同时,
采取一系列的任务导向型、结果导向型的绩效评价和激励措施,对审计人员的工
作的绩效等进行考评与激励。在制定激励机制时,应当考虑运用灵活的策略,对
具有特殊技能与知识的审计人员委以特别任务,支持其施展才华;在设计工作程
序和制定执行计划时,应当尽量体现出系统性和个性化发展的有机结合,为国家
审计人员实现自我留有充分的施展空间;在实施激励时,应始终坚持公正、公平、
公开原则。另外,还应当完善对地方政府审计工作的目标考核体系、考核办法等,
在考核与评价中务必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被考核人的表现、业绩的测
评设计要简洁明了,尽可能用电子计算机技术对被考核人各种信息做科学的处理,
自动生成考核结果,减少任何其他因素的干扰。
第三节 国家审计职能变革的路径选择
一、现行国家审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审计存在独立性问题
独立性是国家审计监督的本质要求,是国家审计的灵魂,是保证审计工作顺
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独立性是指完全诚实、公正无私、无偏见、客观认识事实、不偏袒。”就
国家审计而言独立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国家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国家审计机
构中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中国目前的国家审计机构在国务院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设置,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地方各级审计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
级审计机构负责并报告工作,业务上接受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从审计机构、
被审计者和委托审计者的关系看,“作为被审计者的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它们与国家审计的执行机构同属于委托审计者领导,
具有同一的隶属关系和共同的利益”,审计机关执行监督检查取决于行政首脑。
这破坏了国家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不利于国家审计职能的发挥。法律规定审计机
构的财政经费来源于本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国家审计机构对本级政府依赖性很强,
独立性再一次受到影响,直接造成了国家审计的效果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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