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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Application of Moder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Teaching Innovation
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及教学创新研究
第五节 教育信息化与教育公平
公平是教育特有的学术品质和自我标识,也是社会赋予教育的一种专有职能。
古往今来,为了“公平”二字,无数仁人志士或理论,或实践,去尝试通过各种
手段实现教育公平,作为理念和手段出现的教育技术,俗称教育信息化,不会是
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一、教育信息化对教育公平的影响
根据瑞典教育学家胡森对教育公平的定义,教育公平应涵盖三层涵义:首先
是教育起点的公平,即对于适龄人群入学机会均等的追求;其次是教育过程的公
平,即资源配置上对于公平的追求;最后则是教育结果的公平,即追求教育过程
对个人自我实现的帮助。若要追求这样的教育公平,则需要在教育上实现“差别
性对待原则”,使得在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能以教育为途径获得最大收益。
当我们把视角转向教育信息化对教育公平的影响时,更应该思考当我们对社会结
构进行反思时,是否应当将学校和家庭的内涵性因素考虑在内,而并非以硬件资
本的数量作为考核标准。教育的目的是人对于知识的接受与应用,信息化终究是
工具,在其中对个体的关怀应置于首要位置。所以,人的互动和其周围环境对其
接受能力、接收方式的影响,会是影响教育信息化成效的显著标准。而当我们尝
试在这一方面弥合差距时,才会使得教育信息化成为促进教育公平的有力方式,
而非使得教育结果走向极化的方式。
20 余年来,中国对教育信息化的要求体现对于资源配置城乡一体化的要求
逐渐转变为对多层次教育信息化的要求,即“公平—均衡—优质均衡”理念。有
学者认为,虽然发达国家与中国基本是将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作为发展的重点关
注对象,但以英美为主的发达国家主要以学科成绩、教师集中培训为主要考核和
发展方式,而中国主要是通过不同的资源调控计划,如“燎原计划”“支教行动”
来作为发展方式,以弥补信息化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差异。但是,面对信息化教育
这种新型教育方式,传统教育模式下所认同的教育起点公平与教育结果公平所呈
现的正相关关系正在减弱,信息化教育对于课堂形式和学生接受信息所提出的一
系列新要求,使得一个良好且公平的教育起点无法弥补教育过程中的种种不平等
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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