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新时期社会保障理论相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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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现代社会保障的有关问题研究



              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实施。这是其核心根本要素,最为基础的要求便是做到有
              法可依。所以要通过制定相关的科学政策来推进政府转型。然后便是保障所订立
              的各项法律法规可以有效实施,这就要求对政府机关行政人员法律素质进行提升。
              既要深化他们的法律意识,又要增强他们的执法能力,维持行政法规和法律之间

              的平衡保证两者之间的不冲突。
                  2. 完善相关法律以及监管制度
                  公民社会保障是在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中发展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内容,
              通过历史和实践,我们可以知道如果要转变政府的职能,如转变为服务型政府,

              就要保证和完善法律方面的制度。政府要转变其职能,就要在各个方面的工作做
              到有法可依,也就是说需要法律的支持,需要法律方面的制度的保障,从而可以
              化解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保证政府在转变职能时稳定平稳的工作,就
              要减少矛盾的出现,这时就需要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所以,法律制度在政府的职

              能转变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政府在职能转变时,首先需要立法,这样才能
              保障各种各样的措施的正确实施,实现发展服务型社会,保障社会公民的利益。
              政府在转变职能时所存在的矛盾和所需求的内容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因此在制
              定制度时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社会发展需求、经济需求、人民利益的

              需求。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坚持与时偕行。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管理
              要做到审时度势,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上的变化,做
              到法律的与时偕行,保证公民社会的发展。与时偕行需要政府部门关注信息化世
              界,在做政务工作时要根据社会和经济这两方面的发展来调整工作的内容,从而

              一系列的工作都能与时俱进。同时,与时偕行的先进观念要投入工作中去,促进
              政府职能的转变。要做到法律和政府管理的与时偕行,就不仅要有一个行之有效
              和循序渐进的发展体系建设信息化社会,还要进行体制方面的建设,加大领导和
              规划的力度。只有这样做,才能保证不必要矛盾的不出现,才能提升公民社会保

              障发展的速度。第二,实行部门间监督管理和合作。政府作为一个管理部门,在
              转型为公民社会保障发展服务型政府时,要有法律来保证多方面的利益,做好本
              职工作如监管和审核。每一个部门应该有自己的职责范围,需要政府进行统一监
              管。如果要保证工作的顺利展开,就需要多个部门相互监管和合作,防止利用该

              职能来谋求个人利益或者其他有损公共利益的想象的出现,从而使人民的利益得
              到保障。在进行监督管理时,实行多方位管理,形成横向和纵向的广大监管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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