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 -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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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市政道路路网规划
二、机动车道设计
车道是指道路上供车辆行驶的部分。
机动车道则是指道路上供机动车辆行驶的部分。机动车道的设计包括车行
道宽度设计和车行道条数设计。车行道宽度的确定主要取决于设计车辆的外廓
尺寸及一定设计车速情况下车辆两侧安全净距的要求;车行道条数的确定则与
道路远景设计小时交通量的预测值及一条车行道的设计通行能力有关。下面将
分别叙述。
(一)机动车设计车辆
设计车辆即作为道路几何设计依据的车型。设计车辆的尺寸直接关系到车
行道宽度、弯道加宽、道路净空、行车视距等道路几何设计问题。因此,设计车
辆的规定对道路的、构造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有关机动车设计车辆外廓尺寸见表 1-3。
表 1-3 机动车设计车辆外廓尺寸(m)
总长 总宽 总高 前悬 轴距 后悬
小型汽车 5 1.8 1.6 1.0 2.7 1.3
普通汽车 12 2.5 4.0 1.5 6.5 4.0
铰接汽车 18 2.5 4.0 1.7 5.8+6.7 3.8
注:①总长为车辆前保险杠至后保险杠的距离。②总宽为车箱宽度(不包
括后视镜)。③总高为车箱顶或装载顶至地面的高度。④前悬为车辆前保险杠至
前轴轴中线的距离。⑤轴距:双轴车为前轴轴中线至后轴轴中线的距离;铰接车
为前轴轴中线至中轴轴中线的距离及中轴轴中线至后轴轴中线的距离。⑥后悬为
车辆保险杠至后轴轴中线的距离。
(二)车行道的通行能力
为了满足交通需要,市政道路的机动车道除要求车行道有足够的宽度外,
还要有足够的车道数。而车道数将取决于道路的设计小时交通量和车行道的通行
能力。
所谓车行道通行能力是指车行道某一断面上单位时间内通过的最大车辆数。
道路设计中,通行能力常用的计算单位为:辆 / 小时(veh/h)。根据通行能力的
性质和使用要求,通行能力可分为:①基本通行能力,也称理论通行能力;②可
能通行能力,即实际道路交通条件下可能达到的最大通行能力;③设计通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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