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3 - 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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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采油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2007 年修订)明确支持外资以
合作的形式参与油气勘探开发。但国内合作方面,国内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参与
油气勘探开发却无相关法律法规支撑。由于缺乏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然资源
部在审批此类合同时也面临两难境地,达成合作的各方也心里没底,法律和政策
空白也为权力寻租创造了空间。
4. 现行法律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大
部分油气资源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都十分脆弱,油气资源的不断开发必然
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影响。随着油气探明地质储量不断增加,油气勘探开发行为
相应增加,油气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现有的法律法规
更多是从经济效益角度出发,缺乏对生态效益的考量。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
度和环境补偿机制的缺失,导致当地政府、开发企业对于油气勘探开发造成的地
质问题和生态问题不愿投入资金治理,抑或相互推诿扯皮,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
逆影响。
(三)完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对策
1. 加速《石油天然气法》的立法进程
20 世纪 80 年代,我国石油天然气领域就曾对制定石油、天然气专门法展开
讨论。2005 年 11 月,国家能源局专门组织召开石油天然气立法工作座谈会,与
会代表对当时我国石油、天然气行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讨论,指出为了
适应我国石油、天然气行业发展和改革的需要,有必要制定《石油天然气法》。
2019 年 1 月 18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能源行业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着手开展《石油天然气法》的立法研究和草拟、修订相
关工作。石油、天然气是基础能源,关乎国家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石油天然
气法》作为专门法律能够对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作出全面、系统的规范。要抓住这
一契机,填补该领域当前存在的法律空白和法律漏洞,在市场准入、竞争和监管
机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完善矿权管理法律法规和油气勘探开发合作相
关规定,明晰油气矿权权利义务,为矿权获取、开发、转让、合资合作提供法律
支撑,形成油气矿权管理法规体系,让油气矿权管理有法可依。理顺与《中华人
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关
系,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油气勘探开发法律体系,促进政府部门、石油协会、石
油公司等主体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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