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8 - 消防监督与技术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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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与技术理论研究
               Fire Supervision and Technical Theory Research



            受案范围,激发了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采取诉讼途径的积极性,
            行政纠纷由过去的信访途径转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渠道的数量大幅增加;各级
            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呈现井喷式增长,常年习惯于通过信访途径解
            决处理问题的各级行政机关开始有些不大适应,且“双随机、一公开”等阳光执
            法模式推广前,常年不公开的内部执法模式导致缺乏接受监督、自查问责的倒逼

            效应,相当一部分提供给复议机构、审判机关的证据站不住脚、难以支撑行政裁
            决结果,行政机关在复议、诉讼出现一定增幅的败诉,不得已做出撤销原行政决
            定、重新作出裁定的情形,部分行政机关不得不履行了行政赔偿,一定程度牵涉

            了行政机关的办案精力,也使执法公信力受到影响。当前,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
            的行政复议案件占到行政复议案件总数的 40% ~ 50%,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主
            要原因是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集中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举报投诉类案件,
            因不回复、不按期限回复或回复内容出现重大瑕疵等而败诉的案件逐年增多,此
            类案件的积累,极易形成信访积压案件,尤其是一些上访户由先前单一的信访途

            径转向信访、法律途径“双走”来反映争取诉求,不认可、不服信息公开内容而
            向复议机构多次、重复申请行政复议,待不认可复议结果后又以行政机关、复议
            机构为被告多次提起行政诉讼,使众多行政机关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不得

            不耗费极大精力予以应对。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一直是引发行政复
            议、行政诉讼的“重灾区”,导致问题频出的原因表现为接收信件不及时或转递
            “断档”,申请信件传阅期限较长超过答复期限,因其他原因未及时答复而不及
            时采取延期措施或未将延期事项告知申请人,答复承办人员为非专业人士、答复
            内容漏洞百出,内部法律审核机制不健全未予以审核或审核水平不高,造成行政

            纠纷后未启动问责对承办人、审核人予以追责等。



                         第四节 消防行政执法证据的完善策略



                 一、消防行政执法证据“短板”成因

                 (一)法律、规章缺失,证据制度不完备
                 由于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对证据的规定过于笼统,行政执法部门从诉讼

            标准考量常年来只能遵循最高法出台的《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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