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消防监督与技术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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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消防行政执法证据管理



            审判机关执行相关程序,不影响量刑;对常年信访纠纷引发的矛盾,要有信访部
            门的参与,尝试运用司法途径解决问题,积极促使公民、法人与行政机关的纠纷
            按照司法救济途径最大限度得以化解。合理运用专职法律顾问团队处理日益激增
            的行政纠纷,可以使一线监督执法人员腾出大量精力开展日常监督执法,包括执
            法证据在内的工作可以得到规范,减少问题证据的出现。

                 (四)推进执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执法公开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是执法规范建设达标与否的最好“试
            金石”。执法公开在实施初期对行政机关而言虽有一段阵痛期,但这正是审视问

            题、整改问题、除弊革新、规范完善的必经阶段,将执法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执法证据存在的大部分沉疴积弊也会迎刃而解。
                 一是推行执法公开制度。继续加强消防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在办公场所、
            审批大厅设置固定公示牌,将消防法律法规、行政许可的事项、办理条件、程序、
            期限等向行政相对人公开,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实现“阳光执法”;推广“双

            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将执法人员、执法对象信息定期维护更新,定期按
            比例抽取实施,推进执法问题及时处理结案,将执法结果适时公开发布,这就
            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乱作为”发生的概率,促进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的法制化、

            程序化,提高证据质量,促进执法证据的完备率。在当前引发较多行政纠纷的
            政府信息公开问题上,正是执法公开制度不健全造成的问题矛盾的集中爆发,
            近半数行政复议由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引发,说明相当一部分申请人通过政府信
            息公开途径来收集行政机关的执法证据,证据的公开与否以及答复直接检验执
            法证据的质量。

                 二是健全核查反馈工作机制。针对执法公开产生的投诉举报等问题,消防
            部门要建立健全核查处理工作机制,稽查和纠正消防执法过程中的错案及违法违
            纪现象,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进行责任倒查,将一些容易产生行政纠纷

            的执法问题通过核查处理消灭在萌芽状态。此外,还要通过市长热线、行风在线、
            民生热线、警务直通车等形式接受监督,解决执法办案存在问题,将稽查处理结
            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健全执法回访制度。加大对社会单位和办事群众执法回访力度,定期
            开展执法满意度测评,听取对消防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个案问题进行核

            查处理,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一个执法年度内执法单位至少要组织 1 次执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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