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消防监督与技术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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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与技术理论研究
               Fire Supervision and Technical Theory Research



            防机构和人员改革转制完成后,将不再作为消防行政执法的依据。值得注意的是,
            以前在对消防执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流行着一种将消防行政处罚严厉化,将治
            安管理处罚所特有的人身自由罚也划归消防执法人员来直接使用的建议,相信随
            着消防执法队伍的普通公务员化和消防职能的社会化,这种一味强调行政执法效
            率和威慑力,无视人身自由罚的严肃性、严厉性和严格受限制性的观点,将会失

            去其发端的根基和土壤。
                 (二)行政法规
                 一般而言,在一个专门的行政执法领域,通常会有配套其核心法律的专门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实施条例或实施细则,然而比较特殊的是,经历十余
            年的酝酿,《消防法》实施条例或实施细则草案几易其稿,从未得到正式通过,
            而现在又面临着消防职能大调整,这一实施性行政法规的空缺将会再延续数年。
            为了填补这个空白,国务院曾在 2011 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
            见》,实质上这只是一个具有近似行政法规效力的国务院政策性文件,这也算是

            消防基本行政法规缺失下的一个无奈之举了,比较有意思的是,该《意见》之第
            (九)条还特别规定“要及时制定消防法实施条例”,如今 10 年已过,这一立
            法的漫长而艰巨性可见一斑,而“及时”更加是无从谈起。当然,为了指导原来

            的农业部、林业部的相关防火工作,国务院还是出台了两个专门的行政法规《草
            原防火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且都伴随着《消防法》的修订而进行了修订。
            随着将来草原和森林防火一同划归应急管理部,大消防职能将完全整合起来,这
            两个条例经修订后也将成为消防执法的重要依据。
                 此外,作为行政执法基本依据的一些重要行政法规,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等,还有包含消防执法内容的一些社会综
            合管理领域的行政法规,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大型
            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所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城镇燃气
            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等,也是消防行政执法的行政法规依据。
                 (三)部门规章
                 长期以来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部门立法化。这也和
            我国综合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立法任务过于繁重、许多立法的专业化和实

            操性又极强,职能交由承担相关管理职能的部门来制订或起草。当然,因为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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