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消防监督与技术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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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消防执法体制法制化发展



            作,同时由于消防安全意识强民众对消防队员的监督检查意见都会认真对待。日
            本消防法制的启示:一是消防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及时,提高了预防效率。善于从
            灾害中吸取教训,研究新的预防灾害的方法、开发新的产品与技术、制定新的制
            度,这些为法律法规的修改提供了佐证;二是消防配套制度完善,消防工作是全
            民事业不是消防机构的独有的职责,建立完善的配套设施,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消

            防,提高了消防工作效率,也提高了社会对消防安全的重视。

                 三、港台消防法制及启示

                 (一)台湾消防法制

                 宝岛台湾四面环海、气候宜人、风光无限。位于亚欧板块与太平板块交界处,
            处于环太平洋地震带上,地壳活动频繁,地震、火山喷发、泥石流、台风等自然
            灾害频发。自然灾害会引起火灾,更是火灾成为毁灭性灾害的催化剂,刹那间可
            将宝岛化为灰烬。因此台湾当地非常重视火灾的防范与治理,加大消防立法,建

            立现代消防体系,重视消防监督,防患未然。
                 1. 消防立法
                 20 世纪 80 ~ 90 年代,台湾政局趋于稳定,结束了“军政”,慢慢步入了

            孙中山先生所强调的“宪政”时代,法治建设迅速发展。消防立法工作逐步开展,
            1985 年颁布了全台地区第一部《消防法》,赋予了消防机构防火、灭火及抢险
            救灾三大任务;1995 年修改《消防法》,调整消防机构体制,不再隶属于警察
            系统,台湾设立“消防署”由“内政部”领导,各市县的地方政府直接领导本地
            区的消防机构,大大提高了消防的地位,使台湾地区的消防法制有了长足的进步

            与发展。1997 年 10 月颁布新的《消防法》、2000 年 7 月颁布《灾害防救法》等。
                 2. 消防执法体制简述
                 台湾成立了消防署,领导全台地区的消防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领导下级消

            防工作、教育培训消防官员、提出消防法律法规修改意见等工作。在 7 个市、17
            个县、4 个港口设立消防局,各局下设立消防大队、消防救援机构、消防小队,
            负责本区域的消防工作。消防队伍采取职业消防队员制和义勇消防队员制,志愿
            消防队员分布在全台各个消防机构,当地人以义勇消防为荣,不收取任何报酬,
            极大的充实了消防队伍,将消防提高的“全民”参与的高度。消防队员执法时严

            格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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