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消防监督与技术理论研究
P. 75
第三章 消防行政执法
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当前消防机构对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文字性概念的规定一直比较
模糊,仅仅粗略的出台了一些关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相关标准。“国务院
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
计文件报送消防救援机构审核,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在行政
相对人方面,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和地方有关消防法规将消防设计文件报消防救援
机构审核。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
的决定,对做出不同意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
责。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其消防设计变更的,应当报消防救援机
构重新审核。
2.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消防救援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
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
建设工程,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
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例如:《河南省消防条例》第
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
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内容包括: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
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消防救援机构申
请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
者个人在验收后应当报消防救援机构备案,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进行抽查。对被抽
查的建设工程,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依法应当进行消
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
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已报送消防救援机构备案或者已
经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因改建、扩建或改变用途需要变更消防设计的,应当报
送消防救援机构重新备案、验收。
(二)消防行政处罚
消防行政处罚是指享有处罚权的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违反消防行政管理法
律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予惩戒和制裁的执法行为。例如:
2023 年 3 月,甘肃天水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承诺制方式申请办理公众
63
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