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 - 消防监督与技术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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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行政执法
政执法的角度看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总体看来有利有弊。首先,公民对消防
法律法规已经有了清晰认识,在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中公民能够积极的配合,这对
消防行政执法是有利的;其次,在公民对消防法律法规有一些清楚的认识之后,
社会单位和个人的维权意识也不断提高,这就从另一个方面凸显出公民对消防行
政执法的监督不断加强,对日常消防执法过程中所应用的法律规范有了更深入的
了解。公民所监督的内容是消防行政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程序是否合法和适用的法
律条文是否合法。公民发挥个人的监督力度在持续加强,使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
法工作面临着更多的考验。怎样有效提升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程序和适用法律
条文的合法性,如何尽多大努力减少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都值得我们去研究和
思考。
二、消防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消防行政执法是指消防救援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出于消防监督管理的行政
目的,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公正而适当的消防监督具体行政行为。目前我
国消防行政执法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困扰消防执法主要原因是消防监督管理体制
不健全,相关法律条文不完善所致,消防行政执法权的行使中还存在较多问题。
通过在日常消防工作中的积累实践,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裁量幅度过大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
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
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
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消防产品监督管
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消防产品使用者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
有关证书,选用符合市场准入的、合格的消防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
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由此可见在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中,行政处
罚金额从三万到三十万不等;一万到十万不等,上下相差十倍,在消防行政执法
中很大程度上给执法者留下了巨大自由发挥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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