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5 - 环境工程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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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地方生态环境执法困境及对策



            身上,这无疑影响到了行政处罚案件的规范及合法性。而在政府或纪委等巡查工
            作中,该问题暴露后又可能会给执法部门带来问责的压力,长期以往,执法人员
            对自身工作的积极性将越来越低,不利于整个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
                 4. 执法部门权责不统一
                 权责统一是指同一行政主体在其职能范围内,法律授予的权力与其应当承

            担的责任必须一致。我国立法法及相关规章将权责统一确立为立法的一项基本原
            则,这一原则也逐渐为依法行政所必须秉承。而在国内多数地区的生态环境执法
            部门却存在着权责不一的问题,以 P 市为例:随着移动源在大气污染贡献比重的

            持续增高,我国对移动源污染的治理力度也逐渐加大,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内
            部也逐级成立了相应的移动源管理机构。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内设移动源管理处,
            负责全省移动源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作为省厅的二级
            机构,负责全省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同样,P 市市本级、县区分局分别有对应
            机构。2021 年期间,省执法监督局组织开展储油库、加油站、汽油油罐车执法

            检查行动,由于省执法局无具体执法工作职责,因此具体的执法检查压实在市县
            两级。但 P 市市本级、县区移动源管理部门与同级的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有明确的
            工作职责划分:移动源污染治理日常工作由移动源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其检查发

            现的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给执法部门进行进一步的立案查处,执法部门并无对移动
            源的检查管理职责。但省执法局却要求市县两级执法部门参与检查其中,着实让市、
            县执法部门难以下手。明明没有对移动源监管的“权”,却要同时承受着移动源
            污染治理失职的“责”,这样的尴尬情况在当地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并不少见。
                 (三)执法能力薄弱

                 执法人员是生态环境执法得以开展的最大基础,生态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
            往往最关键的还是执法人员的问题。在目前环境保护形势日益严峻、生态环境执
            法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的新常态背景下,执法人员成为地方环境执法工作乃至国内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否取得突破进展的胜负手。
                 和国内绝大多数地区一样,目前制约 P 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的
            最主要因素是执法能力不足,具体为执法人员数量难以保障日益沉重的执法任务、
            执法人员水平不高、执法装备建设与财政经费投入不足等方面的问题。
                 1. 执法队伍人员缺位严重

                 目前 P 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有 263 人拥有行政执法资格,但约有 12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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