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0 - 法律体系分析及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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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分析及建设研究
Analysis and Construction of Legal System
次礼品不得超过市场价 20 美元,一年内从同一位送礼者处接受的礼品总价值不
得超过 50 美元。而中国《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
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却缺乏这种定量性的条款,仅指出“价值不大的以外,均
须登记”,失之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所以在行政伦理立法中,应尽量量化原
来一般原则性规定,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二)建立监督行政伦理规范执行的专门机构
对于违反行政伦理规范的公务员予以严肃惩处,是使公务员遵守行政伦理规
范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加强行政伦理规范的执法监督。应设立专门的行政伦理
机关,并以立法的形式确定其职责和权限,负责对公务员从政道德行为进行监督
并对违反从政道德行为进行惩处。借鉴国外经验,可以在中国设立行政伦理委员
会。行政伦理委员会宗旨是:加强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提高公务员的行政道德
修养,保障行政行为合法,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委员会由全国人大选
举产生,是国家法定机关建置,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委员会由一定的机
关组织和人员组成。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①检查国家公务员在执行法律、法规
和公务员行政道德过程中的问题;②受理对国家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务员
行政道德行为的控告、检举;③调查处理国家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务员行
政道德行为;④受理国家公务员或其主管行政机关对委员会作出的建议、处理决
定不服的申诉等。
委员会在履行职责的同时拥有以下权限:①接受举报权;②调查权、搜查权、
逮捕权、限制处理财产权;③采取预防措施权;切建议权、处理权;公诉权;④
制定机关政策法规权;⑤独立预算权等。委员会应按照一定程序开展工作。委员
会应受到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监督,委员会应向全国人大提供年度报告,这样
全国人大既可以知晓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又能加强对委员会的监督。同时委员会
还受公众、舆论等方面的监督。一旦发现委员会成员有、徇私舞弊、泄露秘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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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将对其进行严惩 。
(三)完善公务员行政伦理教育、培训制度
对公务员进行行政伦理教育、培训是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不可缺少的一个环
节。中国公务员教育、培训制度已比较规范化,如《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
a 郭道辉:《法的时代精神》,湖南人民出版社 1997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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