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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程验收与交付阶段
第五章 工程验收与交付阶段
第一节 规划验收
工程规划验收,是工程验收的重要环节,一般由政府规划部门委派验收人
员,审查工程是否严格按照已审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建设。规划验收的具体
工作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现场核对建筑内容相对于已审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否有增减变化,
包括:建筑物、构筑物是否严格按照规划施工,功能私自变更;建筑的层数、外
立面、颜色、造型是否严格按照规划建设,是否私自变更;相关的道路、公共绿
地、停车位、物业用房、社区配套用房的位置是否严格按照已批准规划建设等。
二是委托专业的规划测绘人员进行现场测量,包括相关建筑物与构筑物的定
位坐标、室内外标高、层高与总高度(包括造型高度)、平面尺寸、建筑面积等
是否与已批规划方案一致;室外道路的标高、宽度、位置,以及室外绿地面积、
配套用房面积等是否与已批规划方案一致。
对于完全按照已批的规划方案建设的工程,相关测量指标偏差在允许范围之
内的,均予以验收通过;对于未完全按照已批的规划方案建设的工程,或相关测
量指标偏差在允许范围之外的,责任改正并承担相关责任。
在规划验收过程中,开发建设单位设计管理部门需协调设计单位对做好技术
支持与协调工作,主要包括:
一、提供设计文件
规划验收前,开发建设单位设计管理部门需协调设计单位对相关设计文件
进行统一整理,包括前期申报并已经获批的规划方案文本,已经通过图审并进行
现场施工的蓝图,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有关建筑位置变化(坐标移动)、面积
变化(墙体移动)、外立面变化(颜色、造型及窗户位置大小)、标高变化、层
高变化、总高度变化等方面的工程变更等。如发现相对于已经获批的规划方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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