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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设计管理与实务
                Design Management and Practice of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因此开发建设单位设计管理部门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与实务
             经验,与设计院的沟通中,做好任务书的起草、发放和交底工作,将建设单位的
             要求表达明确,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工程方案符合要求,以及保证开发建设单位

             的权利与利益不受损害。


                              第八节  建筑工程设计成果审查



                 一、方案审核

                 (一)方案前政府汇报工作
                 每个地区的开发项目,都对城市建设与周边环境有着较大的影响,当开发

             项目概念方案完成后,应将概念方案中的主要效果图、总平、指标等,向当地
             规划建设部门及相关区域政府主要行政领导汇报,尤其个别大型地标项目,应
             汇报至区域政府第一领导,听取区域政府意见,以保证项目开发符合区域社会

             要求。
                 (二)建筑设计方案的合法性审核
                 方案任务落实:对照概念方案阶段所提出的深化要求(方案任务书),以
             及规划局对修建性规划的审核意见,进行逐一排查,查看是否全部落实。包括

             退线、楼间距、各项面积(尤其涉及销售的住宅面积以及公建是否按最少面积设
             置)、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
                 合法性审核包括建筑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

             标准要求,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是否能够保证建
             筑物的安全、环保、卫生等方面。尤其北方注重日照的城市,应委托工程当地权
             威部门进行日照分析,保证建筑内部日照和对外的日照影响都满足当地要求。
                 (三)建筑设计方案的功能性审核

                 开发单位还要对建筑设计方案的功能性进行审核。这包括建筑设计方案是否
             能够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如住宅的采光、通风、隔音、户型、户数、景观、绿地
             与院落、地下室或地下车库等方面;商业建筑的商业功能、业态分布、商业平面

             图、商业层高、交通流线等方面。用于开发销售的房地产,需要发销售或招商等
             部门确认,保证满足销售的策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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