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5 - 食品检测技术与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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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食品检测及食品质量控制
面临新的发展态势,如新型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显现且与传统风险叠加,食品安全
风险正在向大城市群高度集聚且呈叠加态势,新型风险的不确定性显现并正在加
剧,风险的进一步复杂化导致治理难度日趋加大。
(二)食品安全风险社会共治
20 世纪 90 年代发展起来的治理理论是一个庞杂的体系,以至于目前学者们
对公共管理领域“治理”概念的阐释仍是众说纷纭,不同的机构或学者基于不同
的学科对治理有着不同的理解。如 Rosenau 将治理定义为包括政府与非政府力量
在内的一种管理机制全球治理委员会(1995)在报告 Our Global Neighborhood 中
提出,治理是多元主体综合了公私部门管理共同事务的各种工具,采取合作行动
以协调利益冲突的持续性过程。Kersbergen 等把治理定义为在不同组织互动过程
中,决策制定与实施的过程。黄健荣等认为,治理的本质意义是为实现公共利益
国家之外的力量与国家公共权威共享权力的过程。虽然关于治理的定义还有许多
种,但 Tosun 等认为,治理的本质实际上可以用一种直截了当的方式来定义,即
政府和非政府部门间通过合作的方式共同解决社会问题。来源于不同实践关怀的
治理定义反映了差异化的价值取向,但是都包含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相似思想。
作为治理众多形式中的一种,“社会共治”的提出是中国学者对西方治理理论和
公民社会理论的省思,以及在中国本土情境下的理论自觉,其回应的是面对中国
当前阶段政府一元治理模式的效率困境,以及当前社会力量自治能力的匮乏问
题。治理理论与治理实践在中国展现出的强互动性,推进了社会共治在食品安全
风险治理领域的发展和创新。“社会共治”强调企业力量的生产自律以及社会力
量的主动参与,但不同于西方的 cogovernance(共同治理)理论、collaborative
Governance(合作治理)理论等,社会共治并不排斥政府的主导治理地位,甚至
强调社会共治体系中政府的领导者责任,努力实现的是政府监管重心的前置,即
由事后监管前置到事前监管地位。“食品安全风险社会共治”是在传统意识形态
中由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食品风险监管政策的做法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批评和质疑
的背景下产生的,其理论发展就是要回应中国当下特定的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困境。
食品安全在效用、消费和收益上分别具有不可分割性、非排他性以及非竞争性,
因此食品安全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属性。但是食品安全问题又具有技术性和社会
性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特点,使得单凭政府力量难以化解种种复杂难测的食品安全
风险,也显然无法完全应对由此导致的种种社会矛盾。与此同时,社会的发展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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