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5 - 新时期企业投融资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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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私募权益融资



             保障投融资活动的顺利实施。一切就绪后,融资企业就可以在服从政府、市场和
             投资各监管的前提下,完成私募融资。
                 (三)退出方式

                 目前,中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方式主要有四种。
                 1.IPO
                 一般来说,企业公开招股(IPO),也就是企业第一次在公开股票市场上出
             售其股权。这是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的最理想方式。公开上市使企业的私人投资者

             得以有了出售他们手中的股份的渠道。私募股权基金通过这种方式可将他们所拥
             有的企业私人权益转化为获利回报并结束股权投资。
                 2. 股权转让
                 这包括了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被其他企业兼并收购,私募股权基金通过向

             其他企业出售其股权投资而退出;另一种情况则是私募股权基金向另一家类似基
             金出售其股权,由后者向该企业进行后续投资。这种情况多见于被投资企业是受
             到 IPO 对企业规模要求条件限制的小型企业。

                 3. 企业回购
                 私募股权基金在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时,有可能为控制风险而与企业签订股
             份回购协议。这种协议多用于在企业经营没有达到预期要求时,作为融资者的企
             业要在一定时间按一定的价格回购投资者的股份,也就是所谓的“对赌协议”中
             的一种。另外,企业家也有可能为了收回企业的控制权,向私募股权基金收购他

             们手中的股份。
                 4. 清算
                 由于股权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尤其是在融资者(企业)处于初创阶段。因
             此,一旦私募股权基金确定企业失去发展潜力或成长性太慢,不能获得他们所预

             期的高回报,就有可能选择果断退出。这种清算手段是投资者(私募股权基金)
             的主动行为,有别于企业在破产时清算的被迫行为。

                 六、私募股权融资中对赌协议的风险防范


                 (一)对赌协议内涵
                 对赌协议,又称为估值调整协议,是投融资双方以融资企业未来经营状况为
             基础,出于对未来企业价值不确定性的考虑,通过协商再以书面合同形式规定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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