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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环境影响评价与咨询研究
Research o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nd Consultation in the New Era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这些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出台,为环评制度的有效
实施提供了法律基础。200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
境影响评价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该法
明确了中国环评制度的内涵、原则、适用范围、评价程序和内容、法律责任等方
面的内容。
此后,中国陆续制定和修订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等。自此,中国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
称《环境保护法》)为基础、《环境影响评价法》为核心、环境影响评价单行法
规为支柱、其他相关立法中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条款为补充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
体系。与此同时,中国还相继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环评技术导则,为环评制度的
实施提供科学标准和依据,保障环评文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地方也相继制定出
台了一系列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性文件,积极推动环评制度的实施。环评制度的严
格实施,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制度转型期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环评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越发突出,环评制度
的深入改革迫在眉睫。2014 年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原环境保护部开展专项巡视后,
就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提出了六方面的问题:包括“未批先建”、环境影响评价机
构资质管理混乱、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参差不齐、造假问题严重、执法不严、
审批机制混乱。巡视组据此提出了加大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要求以《环境保护
法》的实施为契机,加大对环境影响评价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惩戒力度,限期
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脱钩改制,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深化环境影
响评价审批改革,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全面清理环保系
统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开办公司承揽环境影响评价项
目,严肃责任追究,由此也拉开了中国环评制度大幅度改革的序幕。随后,中国
积极推进环评制度改革,主要措施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禁止“未批先建”。
2015 年实施的《环境保护法》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
开工建设。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环评制度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建设单位和环境影
响评价机构的违法处罚力度。二是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改革。包括取消除重大
项目之外的环境影响评价前置审批、将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等内容;动态修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立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联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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