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新时期环境影响评价与咨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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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环境影响评价发展
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国务院
于 2019 年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也对制定 / 修订相关政策
的启动阶段做出了开展环境影响和环境效益等分析预测的要求。由此,政策环评
作为战略环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已经进入了起步阶段。“十三五”期间,
中国针对区域、产业等领域的典型政策开始政策环评案例研究与试点工作,同时
借鉴国外战略 / 政策环境评价经验,于 2020 年编制形成《经济、技术政策生态
环境影响分析技术指南(试行)》,为政策制定部门开展经济、技术类政策环评
工作提供分析程序和技术路线参考。
六、地方环评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挑战
(一)地方环评制度改革实践
在环评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各地相继在许可审批改革和环境影响评价监管
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地方实践,推动环评制度改革落地。
1.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方面的改革
一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北京、辽宁、吉林、广东等地相继下放部分建设
项目的审批权限。其中,北京市在下放部分建设项目审批权的同时,也上收了部
分重点管控建设项目审批权;广东省将部分污染防治技术成熟、环境影响和风险
相对可控的项目审批权下放至地市,将生态环境部下放的部分建设项目审批权进
一步下放至地市;辽宁省也将部分建设项目审批权下放至地市。
二是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天津、河北、浙江、广东等地相继进行了
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效率的地方改革。其中,浙
江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省政府“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要求,采取“网上申报、在线
咨询、快递送达”的方式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此外,广东、上海、吉林等地相
继开展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其中,广东省对已开展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专
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或符合规定情形且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试
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告知承诺制。同时,对于符合园区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简化
环境影响评价。北京、吉林等地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等
关系民生的建设项目适用告知承诺制审批。
三是深化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四川、云南、广东等地相继建立政务服务中
心,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工作人员入驻行政审批局或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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