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企业破产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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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Research on Legal Issues Concerning Enterprise Bankruptcy
关人的合法利益和破产审理案件有序展开。对此,中国各级机关可出台一系列规
范性文件对法律现有的对管理人的监督程序进一步阐释,提高管理人的工作质量。
(四)推进管理人职业化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管理人监督分为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事前的预防比事后的惩罚更为重要。
对管理人监督的事前预防首先要保证的就是管理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管理人
工作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要求管理人走职业化和专业化的道路。应严格限制管理人
的准入资格,不仅设定准入条件,而且实行全国统一认证。
1. 市场准入条件
准入条件具体来说就是具备何种条件的人才能成为职业破产管理人,包括软
件和硬件的条件。
软件方面,可要求管理人具备法律、财务、企业管理、经济贸易等专业人才(取
得相应资格证)10 人以上或者具备从事经营管理经验 5 年以上的人员 10 人以上;
拥有具备办理破产清算案件 2 件以上能力的人员 5 人以上。
硬件方面,要求管理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个人
管理人必须具备诚实守信的良好个人品质和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执业资格并
执业 5 年以上;参加执业保险等条件。另外,管理人在实行统一执业资格认定外,
还应定期年检,保持管理人队伍的高素质。
2. 管理人从业人员资质认定及授予制度
职业化的管理人队伍建设必须首先把好资格认证关。英国破产从业人员必须
获得七家专业机构的成员资格才能被政府所承认。从业人员获得其中一家机构的
授权后才能开始破产管理工作。英国还规定了另一种途径:个人向工商部部长申
请,由工商部部长审核,符合条件的授予执业证书。
中国可以借鉴英国的做法,由指定部门负责准入的考核。对管理人资质认定
可以参照律师、会计师资格的授予模式。通过这种模式选拔的人才不仅符合破产
管理人的专业要求,而且使市场纯净化、透明化,方便管理,有利于中国建立统
一的职业化破产管理人市场。对于主管机构,可以由前面提到的行政司法监督机
构来行使。
3. 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在西方市场经济中,管理人职业是高度自由、开放、专业和自律的,在破产
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自律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有自己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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