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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教育创新研究
                     Research on Innovation in Art and Design Education


                 (二)传统工匠及其职业界别
                 1. 工匠的职业形成
                 传统意义上的工匠,是在农耕经济高度发达和商品经济萌芽阶段,通过手工
             劳作将原材料加工成非农产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换或销售的人。上古时期,有发明

             创造能力的工匠备受推崇和尊敬。《考工记》中有“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也。”“术
             艺百工,殊无贵贱。”的记载,是说诸多手工技艺都是“圣人”所为。各个氏族
             领袖常常是精于某种造物技艺、能够引领生产发明和改善部众民生的先驱。至今
             仍流传的“有巢氏建屋、黄帝造车、嫘祖始蚕、舜善制陶、大禹治水”的传说,

             又如有巢氏、黄帝、舜等开启“匠人治国”的先河的故事。韩非子在其《五蠹》
             中就有记载:“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其间有圣人作
             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
             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之,使王天下,

             号之曰燧人氏……”正是原始社会这些具备发明和创造技能的先人,被视为最早
             的工匠“祖师”,诸如教会人们用骨针穿麻线缝树叶和兽皮做衣服的黄帝,被后
             世奉为裁缝匠祖师;教会人们养蚕缫丝的“嫘祖”,被后世的蚕丝业视为祖师;
             尝验百草的神农氏被尊奉为药业的祖师等。先秦史籍《逸周书·文传》中记载:

             “山以遂其材,工匠以为其器,百物以平其利,商贾以通其货。”充分说明了工
             匠在古代社会中的职业形成和重要地位。工匠成为非农经济的主要劳动力,同时
             还是传统社会的技术主体。《考工记》叙述的“百工之事”主要分为官营手工业
             和家庭小手工业,并按照工种特性分为“攻木之工”“攻金之工”“攻皮之工”“设

             色之工”“刮摩之工”“搏埴之工”等。民间未将工匠按官、私划分,将越来越
             多的工匠按照职能身份进行区分,如木匠、铁匠、石匠、染匠、漆匠、铜匠、皮
             匠、炉匠、屠宰匠、鞋匠、机匠等,工匠种类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加众多。因此,
             工匠从事的“造物”活动不仅涵盖普通的实用或装饰工艺用品,大到宫殿、陵寝、

             道路水利设施,乃至于城市的规划都是工匠造物的对象。
                 2. 工匠的职业地位
                 早在氏族社会时期,掌握先进生产力的工匠就受到人们尊敬甚至崇拜。正如
             前文提到的“匠人治国”现象——有巢氏、黄帝、舜、大禹等先祖,都是因为具

             有先进的建筑、缝纫、造车、制陶、治水等技能,而被奉为“圣人”推举为部族
             的首领。至春秋、战国,诸侯争霸导致各诸侯国对人才的争相延揽,工匠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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