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艺术设计教育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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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匠精神在艺术教育中的培养
价值受到统治者重视,工匠的社会地位也得以提高。例如,工匠出身的墨翟成为
墨家巨子,鲁班(公输子)有高超的木工技艺,设计大量攻城器械,帮助楚国的
军队去攻打宋国等,是后世的工匠奉为行业先师和保护神。这些都佐证了工匠在
先秦时期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秦汉时期,工匠的地位开始降低。汉代以后,受
儒家重“道”轻“器”思想的影响,工匠的技能被看作“匠术杂学”,工匠群体
也被划为“四民”(士、农、工、商)之第三位。工匠群体的地位由此开始降低,
从汉代到南北朝,工匠的地位整体上经历了一个逐步下滑的过程。
至唐、宋时期,为了便于征调和管理工匠,开创了“匠户”制度,开始将有
特殊技艺的工匠编为“匠籍”。元朝时期工匠的社会地位大幅降低,工匠群体主
要由长期征伐过程中虏获的工匠和民间“签发”的工匠构成,并实行严苛的匠籍、
军匠制度。明朝沿袭元匠户制度,且数目也十分庞大,据记载,明初洪武二十六
年(1393 年)记载,“轮班匠”就有十二万九千多名。元、明的匠户制度下,
匠户应役时“每日绝早入局”,在官吏监督下“抵暮方散”,工作极其辛苦。直
至明末清初,政府逐步废除工匠的强制服役制度。从此,官匠大量回归民间,将
原来的轮班制、住坐制改为徭役制,工匠群体获得了一定的人身自由。清朝灭亡,
中国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环境下,工匠开始摆脱政府严格的人身束缚,演变
成三百六十行的“手艺人”,作为普通公民在自由的商品生产与交易中获得相应
的回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人民公社时期,泥水匠、木匠、雕匠、鞋匠和
石匠等手艺人被设立专门的管理户籍,称为“五匠人员”。因为这五类手工艺在
农村生活中的重要性,“五匠人员”开始受到社会尊重,在农村求学入行的人也
最多。
改革开放后,1979年开始评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至2012年共进行了六届,
共授予 443 人这一荣誉。这一称号的评选为保护和抢救珍稀传统技艺、传承民族
瑰宝、促进改革开放后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等方面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3. 传统工匠的职级层次和类型
被视为传统技术主体的古代工匠,从专业技术高低的层级来看,可分为三个
层次:较低层次的工匠主要以体力劳动为主,称之为“工”“工人”等,相当于
现今的普通工人(Worker);中等水平的专业技术工匠被视为中层,相当于技术
工人(Craftsman & Technician),通常称之为“木匠”“铁匠”等;高水平的工
匠被视为上层,常被称为“匠师”等。在明清时期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根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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