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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教育创新研究
                     Research on Innovation in Art and Design Education


             方面的知识技能,使艺术与工业的脱离转变为艺术与技术的统一。这与当时传统
             的学院派美院传统教育截然不同。从教育的视角看,格罗皮乌斯所倡导的手工训
             练,其实质就是“劳作”,是所有设计艺术不能缺少的基础。
                 包豪斯学院的课程体系中,由“基础课程”和“工厂学徒”构成了课程教育
             改革的两大核心。包豪斯课程体系中的基础课程部分,由约翰·伊顿(Johannes

             Itten,1888—1967 年)倡导和建立,旨在通过基础课程的教学,让学生接触更多
             的工艺与技巧。约翰·伊顿对“基础课程”的模块设置和教学实践作出大量尝试,
             同时他又提出:“这些课程的练习本身并不是根本的目的,只不过是一种准备工

             作,它们在学生通往独立自主的创造性的大道上只是一个台阶而已。”通过“基
             础课程”与“工厂训练”的结合,培养出具有工匠精神的现代设计人才,成为包
             豪斯教学目标的首要。包豪斯“工场学徒制”是工匠精神培育的保证,“工场学
             徒制”教学模式的构建是包豪斯学院教学改革的另一核心。新生入校半年的预科

             学习,其内容主要包括“基本课程实践训练”“材料与工艺研习”和“生产原理
             与实习”等。
                 预科学习之后,学校根据学生所表现出来的专业特长,把学生分别安排至相
             应的实习工厂,实行“作坊制”的教学模式,进行为期三年的“学徒制”教育。

             三年以后对合格的人颁发“技工毕业证书”。拿到该证书的学生,仍可以在包豪
             斯学院参与实习或从事职业工作,如建筑专业的学生必须到建筑工地实习。成绩
             优秀的毕业生,可以直接进入研究部接受更高层次的训练,经过考核后颁发正式
             文凭。师资配置上,包豪斯在成立初期采用“双师制”的师资配置,理论授课通

             常由艺术家、雕塑家、建筑师等担任,实践课程通常由手工技师主导。从 1919
             年包豪斯成立至 1925 年期间,包豪斯的几乎所有课程都由造型教师和技师共同
             担任,这种“双师制”教学模式,既传授了现代设计的基本理论,又传授了实践
             技艺。

                 另外,包豪斯学院设立的各种实践工厂,如木工厂、编织厂、陶瓷厂等,满
             足了实践、实习的需要。在包豪斯早期的课程设置中,开设了设计基础课、工艺
             技术课、专业设计课、理论课及与建筑相关的工程类等现代设计课程。这些课程
             相互联系、层层递进。包豪斯学院在肯定了机器大工业生产的价值的同时,也强

             调要在传统手工艺中汲取技艺的魅力。瓦尔特·格罗皮乌斯认为艺术家与手工艺
             人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两者的优势完全可以有机结合。艺术家在设计过程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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