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人力资源管理及理论创新
P. 46
人力资源管理及理论创新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and Theoretical Innovation
1986 年《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首次对国企高管收入
情况作出规定,“实施厂长经理负责制的企业,如果经营者全面地完成了责任期
的目标,其收入水平可以高于职工平均工资的一至三倍,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营者
的收入水平可以更高一些”。但是,此时国企高管与企业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并
不大。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国有企业制度与效率”课题研究一组数据可以
予以佐证:在 1989,1994,1999 年国企高管与企业员工的收入差距分别为 1.32 倍、
1.98 倍、3.24 倍。“此种现象被称为‘两低’现象,即经营管理者的绝对收入量
偏低,与职工收入差距相对量偏低。”
(3)多元化发展时期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推广,国有企业改革走
上了以国有股为主导的现代化公司道路。中央和地方政府自 1993 年开始对国有
企业高管年薪制开始了尝试与摸索,到 2003 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暂行办法》、2004 年《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相继出台,标志
着年薪制成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的主要模式。此外,以股票期权、虚拟股票
等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股权薪酬制度也获得长足发展。虽然,国企高管薪酬制度在
此阶段呈现多元化发展,但是由于其改革的不彻底性,比如薪酬结构的不合理、
薪酬水平缺乏科学评价标准、薪酬监管缺失、国企高管身份双重性等诸多原因导
致了国企高管薪酬领域“天价薪酬”“旱涝保收”“跑冒滴漏”等问题频频发生。
针对国企高管薪酬制度层出不穷的各类问题,中央和地方政府均立足实际提
出各种对策,推动建立完善合理高效的国企高管薪酬制度。2009 年 9 月《关于
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健全中央企业负责人
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2013 年 5 月《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建议中提出
建立央企薪酬管理公开机制。2014 年 8 月《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
明确央企高管薪酬结构、合理确定薪酬水平,约束央企高管的薪酬标准,规范薪
酬考核内容以及职务消费,严格薪酬监督。2014 年 11 月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负
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完善薪酬形成机制,合理确定薪酬
水平,健全薪酬监督机制,统筹规范薪酬外的福利待遇。2015 年《关于深化国
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
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对国有企业进行分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