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人力资源管理及理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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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及理论创新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and Theoretical Innovation
(2)国企高管薪酬与企业业绩脱节
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也为激励企业经营
者、管理者提出了必然性要求。为了激励国有企业经营者努力创造价值与财富,
国企高管的薪酬水平就要与国企的经营业绩相挂钩,在一定程度上结成“利益共
同体”,实现国企高管与国企业绩、国企所有权人之间的利益关联。而在现实中,
国企高管薪酬与企业业绩关联性不高,“逆市上涨”现象普遍发生,高管薪酬与
其承担的责任、风险以及贡献度脱节。甚至一些亏损严重的国企高管得到的报酬
比一些盈利国企的还高,甚至高出十几倍。据统计,2014 年华菱钢铁业绩下滑
三成左右,但是董事长曹慧泉的薪酬相比于 2013 年度 54.8 万元上涨 16.7% 达到
63.96 万元;2014 年上海石化净利润亏损 7.16 亿元,而董事长王治卿的薪酬由
2013 年 67.3 万元上涨 23% 达到 83 万元;上海三毛 2015 年业绩缩水,净利润亏
损 3877 万元,同比下滑 165%,与之截然相反的是公司原董事长张文卿年薪 98
万元,同比增加 24%。上述数据清晰表明国企高管薪酬存在“逆市上涨”、与企
业业绩相脱节等问题。
同时,国企高管激励报酬的业绩基础存在偏差,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即使有些
国有企业产生了巨额利润,但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依靠国企高管的有效运作,而是
依赖于国内市场的行政垄断这一优势。将绝对的企业业绩作为国企高管激励报酬
的业绩基础,没有科学评价国企高管的有效业绩贡献,甚至是忽略这一考量,这
就导致国企高管薪酬公平性与激励性的缺失,尤其是对垄断型国企来说。“客观
评价国企高管的贡献必须考虑‘纵向相对业绩’(即与历史业绩相比,反映企业
资源质量的信息)以及‘横向相对业绩’(即与相同行业的比较,反映企业所处
的市场结构),以避免‘天时’、‘地利’对国企高管薪酬的影响。”现行的国
企高管激励报酬主要以绝对的企业业绩为考核依据,而对相对业绩重视不够。
(3)国企高管薪酬失控,“天价薪酬”时有发生
一是薪酬过高的“天价薪酬”现象。继 2008 年国泰君安“天价薪酬”,
2012 年中集集团董事长麦伯良 998 万年薪等诸多“不食人间烟火”的国企高管
薪酬事件后,国企高管薪酬问题愈演愈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等一系列关于国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
方案出台后,“限薪”成为大势所趋,国企负责人的薪酬成为焦点,但是此次改
革又不仅仅局限于“限薪降薪”,而是旨在建立健全科学性系统性的国企高管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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