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教育模式创新及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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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艺术设计学




                    设计是使人造物产生变化的活动。
                    设计是旨在改进现实的一种活动。设计过程的产物,被用作这种改进的模型。
                    设计作为一项专业活动,反映了委托人和用户所期望的东西。
                    设计是一种社会文化活动,一方面,设计是创造性的,类似于艺术的活动,另一

                方面是理性的,类似于逻辑性科学的活动。
                    在美国也曾有一个有趣的设计定义,从中能可看到英文表述“设计”概念的模糊
                性。美国伊州理工大学设计学院的 John Heskett 教授为“设计”下了这么一个定义:
                Design is to design a design to produce a design(设计是指设计一个为了生产一个设计

                的设计)。这个句子在英文中完全讲得通,而且很完整。在汉语中也说得过去。这里
                的第一个“设计”是名词是指设计学科的总称;第二个“设计”是动词,表示创制过
                程;第三个“设计”是名词,代表具体的设计方案;第四个设计也是名词,表示特定
                目标。

                    应该指出,设计作为一个学科的存在,与日常生活中理解的设计是有一定区别的,
                这也正是设计学难于理解的原因。所以,我们应该力求找出设计本质的、规律性的内质,
                以完成艺术设计学科的界定。

                    (五)设计概念的共同性
                    我们探讨设计的本质,目的是要探寻出设计的共同点,以揭示其规律性的内质。
                尽管目前设计界对设计的概念有多种多样的答案,但是,在这众说纷纭的回答中,依
                然包含共同性。即(艺术)设计是人类特有的创造物,是人类依照美的规律进行的、
                合目的的创造活动,反映着人的自觉意志和经验技能。或者说,艺术设计是人类依照

                自己的要求改造客观世界的自觉地创造性劳动过程的第一步,是人类以自己时代所能
                获取的经验为基础,把创造新事物的活动推向前所未及的新阶段的一种高级思维活动。
                在这一创造活动中,人的判断、直觉、思维、决策等心理机制发挥着重要作用,并把

                目标指向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过程,同时也反映着人的本质力量和对美的规律的探求。

                    二、艺术设计的特征

                    艺术设计作为人类一种特殊的实践认识活动,与其他艺术门类相比具有自身的

                特征。
                    (一)艺术设计的意识性与自觉性
                    人类的设计活动与其他一切动物的生产活动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人类的造物行
                为是一种有意识的、自觉的创造活动。马克思说:“诚然,动物也进行生产。它也替

                自己构筑巢穴或居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所做的那样。但是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
                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则是全面的;动物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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