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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学前特殊儿童教育
第一节 我国学前特殊儿童教育研究现状
一、学前特殊教育研究发展的背景及历程
(一)初探阶段(1990—2008):探索学前特殊教育初步发展的路径
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了 20 世纪末“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明确了地
方教育的发展目标。此时,民主和法制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主题,提高全民法制观念、
加强立法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特殊教育受此影响逐步踏上了法治建设的轨道。
1990 年颁布的《残疾人保障法》,提出了“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发
展方针,要求“积极开展学前教育”,从法律上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普及
的重点是学龄儿童的义务教育,提高残疾儿童的入学率是普及义务教育的关键。此时,
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途径有三:一是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二是进入特殊教育学
校,接受专门教育与训练;三是居家接受教师送教上门。到 1992 年,我国仅基础教
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有 1077 所,在校生达 12.95 万人。1993 年,我国随班就读的
学生有 6.88 万人,2001 年增加到 25 万人。随班就读是我国依据国情践行全纳教育理
念,对特殊儿童实施公平教育的一种特殊教育方式。教育实践为教育研究提供了素材,
也倒逼教育研究不断探索解决教育实践中的问题,积累和推广成果,更好地指导教育
实践。1990—2008 年,被中国知网以“随班就读”为主题收录的论文共 616 篇,内容
囊括各种类型特殊儿童的教育和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随班就读教育实践。1994 年,
我国颁布了《残疾人教育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特殊教育的行政法规。在已有
的开展学前特殊教育机构的基础上,增设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取消普通幼儿教育机构
附设的残疾儿童班,要求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开展学前特殊教育。这一要求,一方面体
现了国家对学前特殊儿童教育专业性的肯定;另一方面,体现了国家视特殊学前教育
与普通学前教育同等地位的意图;而且,向社会释放了我国尝试在学前阶段开展融合
教育的信号。2001 年,《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提出了“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要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事业,使残疾儿
童学前教育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的要求;2006 年将“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纳入《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彰显了国家依法保护
残疾儿童公平受教育权的决心和分步实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意图。2007 年 10 月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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