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2 - 财务与审计研究
P. 242
财务与审计研究
Financial and Audit Research
洞。政府审计通过对各项法规、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
违法违纪行为;通过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
健全以及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并
向政府机关提出规范管理、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和措施,使职务犯罪行为难以得
逞。特别是近几年来出台的如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部门预算制
度、国家机关大宗物品政府采购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权力制度、预算外资金收支
两条线管理制度等更是加大了对职务犯罪和腐败违纪行为的预防力度。第二,体
现在心理威慑。侥幸心理是诱发职务犯罪的主要心理因素,侥幸心理主要表现为
违纪行为人认为自身犯罪而不致查获,即使查获而不致惩处两种心态。但是政府
审计的舞弊侦查联合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能够有效地破除这两种侥幸心理。一方
面,政府审计机关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线索”的工作
方针,在全面履行审计职能、防止出现“审计死角”和“监督空白”的基础上,
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集中力量,选择那些重点领域、重点部口和单位、重
点项目和资金进行重点审计扩大了职务犯罪及腐败行为曝光的可能性,因而可
以从心理上抑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另一方面,政府审计对于腐败案件和职务犯
罪的惩处主要通过案件的移送制度来实现。2000 年中国审计署和最高检发布的
关于案件移送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制度的通知(审法发〔2000〕30 号、审法发〔
2000〕42 号)规定了违规案件移送适用条件和情形,体现了政府审计机关和检
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合作。腐败案件移送制度的建立,解决了审计机
关对腐败违纪行为审查与惩处脱节的问题,也打破了一些人的违纪侥幸心理,从
而起到预防作用。
(二)监督功能
政府审计,根本目标是监控,确保和评估政府的责任,在现代政府治理中的
重要的制度安排。通过对公共权力运用的监控,对公共资源使用效率的监测,政
府审计可以有效实现对被审计单位的监督,从而实现通过自身的威慑作用达到减
少权力滥用和资源的浪费。许多国家的治理实践表明,政府审计在遏制腐败中可
以发挥独一无二的作用。一方面,审计人员是检测欺诈性财务报告的专家,这使
得他们能够有效率地调查出潜在腐败。另一方面,通过将审计结果公之于众可加
强政府审计的威慑作用。如果腐败是一个“毒瘤”,危害经济安全和社会和谐,
那么政府审计应该是“免疫系统”,侦测、抑制和清除腐败的病毒。
·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