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人力资源管理战略与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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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导论




             力”概念以及“资本论”等的许多精辟论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力资本理论
             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人力资本理论对西方人力资本的批判吸收,都具有指导意义。
                 马克思的资本理论中直接与人力资本对应的不是“可变资本”范畴,而是可

             变资本代表的“劳动力”范畴。“可变资本”,是指用于购买劳动力价值的那部
             分资本。从价值形态看,可变资本等于该生产部门使用的社会劳动力的价值,也
             就是等于为这社会劳动力而支付的工资总额。从物质形态看,可变资本是由发挥
             作用的劳动力本身构成的,即由这个资本价值所推动的活劳动构成的。可变资本

             在生产过程中改变自己的价值,再生产自身的等价值物和一个超过这个等价物而
             形成的余额——剩余价值。
                 马克思的可变资本定义,论述了可变资本的二重性,即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
             作为价值形态,“可变资本是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表现为支付的工资总额;

             作为物质形态,“表示一定量的被推动的劳动力,因此也表示,一定量的物化劳
             动……成了一定量的总资本所推动的劳动量的指数”。
                 劳动力在工人手里是商品职能,是其收入的来源,而在资本家手里是资本的
             职能。“工人,即劳动力的卖者,以工资的形式取得劳动力的价值。在工人手里

             劳动力仅仅是可以出卖的商品,他就是靠出卖这种商品为生的,因此这种商品就
             是他的收入的唯一源泉。劳动力只有在它的买者资本家手中,才执行可变资本的
             职能”。可见,劳动力可以是“人的存在形式”的资本,或简称“劳动力资本”。
             因此,舒尔茨“体现在劳动者身上并以其数量和质量表示的资本就是人力资本”

             的观点,与马克思认为所认为的“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一个人的身体即
             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他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在
             内涵上具有很大的重叠性。马克思通过创立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确立劳动力在
             财富价值创造中的决定性地位。当然这种决定性地位的确立,在当时的“劳资对

             立”语境以及“资本”概念的不完整性背景下,马克思也只以“劳动力”而非“人
             力资本”的概念来阐述。所以,现在的视角,实际上就是确立了“人力资本”在
             价值创造中的特殊地位。包括下述的人力资本的产权、层次性、定价等,马克思
             也是在“劳动力”概念框架下进行了系统阐述。

                 同时,马克思的“劳动力”范畴绝不是原生的“体力”概念,而是包含脑力、
             知识、教育、培训和技能的范畴。马克思认为“为改变一般人的本性,使它获得
             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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