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房地产经济健康平稳高质量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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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房地产产权与住房制度
资建造、购买的房屋。
联营企业房产:指不同的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
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股份制企业房产:是指股份制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港、澳、台投资房产: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在祖
国大陆举办的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涉外房产: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
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其他房产:是指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屋,都归在这一类,包括因所有权
人不明,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代为管理的房屋以及宗
教、寺庙等房屋。
期房: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
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
合同。
有限产权房:是房屋所有人在购买公房中按照房改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
或建房过程中得到了政府或企业补贴、房屋所有人享有完全的占有权、使用权和
有限的处分权、收益权。
三、房屋产权的来源
依据中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一)购买取得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
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否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
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
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
记、过户手续。
(二)建设取得
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
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
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第一,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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