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水利与市政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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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与市政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and Quality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Municipal Engineering


             农村地区特征差异及资源享赋差异很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样必然会导致农田
             水利基础设施需求差异不同。在中国,由于农民对农田水利需求差异的不同以及
             组织与制度上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缺乏一个与各地相适应的规划安排,使得
             农民和政府之间缺乏一个可以沟通民意的平台。再加上农民组织涣散,农田水利

             设施“重建设、轻管理”现象普遍存在,管理养护意识淡薄等原因,不能很好地
             对当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行维护与管理。在农田水利运行过程中,政府采取委
             托水利机构管理农田灌溉活动的方式,但是在我国水利机构并不是农田水利基础
             设施真正意义上的投资主体(真正的投资主体是政府),所以其必然对农田水利

             基础设施没有相应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也就不用对其农田水利投资承担相应的风
             险,水管单位只是作为政府农田水利管理活动的业务部门对其进行相关管理,却
             不能从具体的农田水利运营过程中获得相关收益。试想所有权与管理权相脱节的
             制度安排,不仅使管理主体缺乏相应的积极性,也会严重挫伤政府推进农田水利

             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这样必然致使水管单位处于政府部门附属单位位置,既
             无求生图存的动力,又无优胜劣汰的压力,他们对国有水利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不
             是取决于法律责任,而是取决于党性或自我意识。这种事业管理模式不仅使国有
             水利资产大面积减损,还回避了造成资产减损的责任主体。而政府不仅不能直接

             收回当初修建的投资成本,还要负担工程维修费和管理职工经费,人们把这种恶
             性循环称为“修一处水利水电工程,财政就背上一个包袱”。这在一定程度上进
             一步阻碍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有效管理,致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理落后,发
             展步履维艰,难以实现有效突破,矛盾重重。

                 6. 农田水利建设的产权界定不清
                 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载体,农村农田水利水电工程也存在着产权不清晰的
             问题,给我国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进一步有效建设以及农
             民的用水权益埋下了隐患。近几十年来,尽管中央和政府不断加大农村水利水电

             工程建设的投资力度,但由于大多数农村农田水利水电工程是 20 世纪五六十年
             代由国家和集体投资、群众投劳兴建的,产权也性质不同,甚至模糊不清,随着
             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特别是农村土地经营机制发生变化以后,产权制度改革一
             度出现了滞后的情况,存在着产权关系不清晰或产权主体不明确,管理缺位的问

             题,并且非常突出。与此同时,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农村农田水利建设和管
             理事权划分不清,农民用水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由于农田水利水电工程产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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