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常见债务纠纷及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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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常见债务纠纷及问题分析
              nalysis of Common Debt Disputes and Issues


                          第三节  民间借贷:罪与非罪的区别


                一、民间借贷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一)民间借贷的概念
                根据中国当下经济现状和民间借贷的存在形式,所谓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
            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其有狭义和广义两方

            面涵义。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
            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自然人与法人之间
            以及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无论是狭义的概念还是广

            义上的界定,总的来说,当前中国民间借贷活动因其资金来源、用途以及流向的
            不同又可以分为民事性民间借贷和商事性民间借贷。
                民事性民间借贷又称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即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
            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为了满足个人基本生活或生产的需要而发生的民间借贷行

            为。这种借贷行为主要存在于具有亲缘、业缘或地缘关系的亲戚朋友、同事、同
            乡或邻居等熟人关系之间,是一种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民间借贷活动,它一般仅
            有口头协议或简单的书面契约,没有正式的书面借贷合同。民事性民间借贷的存

            在与发展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制,如《民法典》第 667 条的“借款合同
            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规定以及第 669 条
            的“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
            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
                民事性民间借贷是一种法律现象,民事借贷行则是一种普通的民事法律行为,
            它的法律特征因此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首先,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
            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
            系是中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
            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
            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再次,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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