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 - 建设工程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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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Issues in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建设工程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终还将获得经济利益。作为营利性组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毫无疑问营利是其商
             业活动的主要目的。因此,只要房地产开发商是在本国地域范围内以营利为目的
             使用楼盘名称,就属于在商业活动中使用楼盘名称。
                 (2)能够区分商品房提供者

                 商标的基本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对于楼盘名称而言,区分商品房
             提供者是其基本功能,也是认定楼盘名称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的核心条件。“区
             分商品房提供者”是从消费者的角度提出的。商标法的目的是保护商标所有权人
             和消费者的权益,而商标所有权人和消费者的权益都建立在区分来源功能基础之

             上。一方面,来源区分功能可以转换成房地产开发商的财产权;另一方面,对于
             购房者而言,如果已经认识到房地产开发商与楼盘之间的联系,其购买商品房就
             会根据已有的认知决定自己是否购买,这就降低了其搜索成本并提高了消费效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反复、多次商标性使用使自己的楼盘名称实现区分功能。楼

             盘名称商标性使用的认定,主要有两个条件,即在商业活动中使用楼盘名称和楼
             盘名称能够区分商品房提供者。除此之外,还应当考虑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消费者心理等因素,以求达到客观的认定。
                 (二)楼盘名称的混淆可能性

                 1. 楼盘与涉案商标核定的服务相同或近似
                 楼盘与房地产和商品房的概念是大致等同的,可分为建造、销售和楼盘交付
             使用三个阶段,即通过立项审批、规划设计以及工程报告建设,取得《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商进入施工阶段;在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商品房

             预售许可证》后开始销售;项目工程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将被移交给物业
             公司进行管理。在楼盘的建造、销售及交付使用过程中,必将伴随着一定的宣传,
             企业会设计标示来宣传、展示自己的商品和服务,使消费者能更加方便、容易地
             区分楼盘的来源。随着近些年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楼盘,房

             地产开发商为了宣传和吸引消费者,往往会给楼盘取一个吸引眼球的好名字,有
             时甚至会使用一些其他商品或服务的商标,而这些其他的商品或服务商标可能是
             其他权利人经过相关机关核定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这就导致了商标侵权纠纷。
             由于商品或服务的相同或近似是产生混淆可能性的前提,因此在判断纠纷时,首

             先要判断楼盘与涉案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近似。而我国对商品或服务近似的
             判断标准在商标注册阶段和商标侵权认定阶段有所不同:在商标注册时强调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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